扫描二维码手机查看
“家庭出身”,是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的家庭阶级成分。阶级成分应以土改或土改复查和民主改革时划定的为准。经组织审查,家庭出身作了改变结论的,应按改变的情况填写。未经组织确定改变者,个人不得自行改变。、未划成分者,可按习惯填写,但应加以说明。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随其父母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职业填写,如干部、军人等。
上一条:127.怎样填写“本人成分”?
下一条:119.印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有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