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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党组织指派的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后,一般应做好以下工作:
(1)将谈话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归纳分析,形成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
(2)将整理好的谈话情况和表明自己态度的意见,如实填入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并签名盖章。
(3)如果谈话人是上级党委的兼职组织员,谈完话后,要同基层党委交换意见。如果谈话人是基层党委委员,在党委讨论审批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向党委报告谈话的情况及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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