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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超过规定的审批时间,原报批的党支部是否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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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超过三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对审批对象进行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审批;超过六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审批对象重新办理入党手续(包括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审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等)。

    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因为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发展对象的思想和表现可能会发生变化。同时,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如果上级党组织审批时间拖延过长,就等于缩短了预备期,必然会影响在预备期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上一条:183.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党委尚未审批即调动工作,其审批手续如何办理?

下一条:179.党委在审批意见中,为什么要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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