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现将本学年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和程序
各班级参照《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见附件1)要求,认真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主评议、审核和公示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老生认定
1、9月5日—9月12日,各班级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和审核。
2、9月13日—9月14日,院内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3、9月17日,学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9月18日—9月20日,学校公示。
5、9月21日—9月30日,登陆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档数据录入。
(二)新生认定
各班级于9月21日—9月30日,完成新生家庭经济困难民主评议、公示和系统输入录入工作。
三、材料报送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纸质档(以班级为单位装订),其中“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一栏如无加盖公章,需将贫困证明附在调查表后。
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纸质档(加盖院< 部>公章,以班级为单位装订)。
3、《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见附件4)纸质档(加盖院< 部>公章)、电子档各一份。
4、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人员详细名单的纸质档(加盖院< 部>公章)、电子档各一份。
5、贫困生认定结果公示材料的纸质档案。
以上材料均要求装入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虽没参加申报,评定小组应主动动员其参加申请。
(二)在新生军训期间,向广大新生宣传各类资助政策的评选程序和标准。
(三)请同学们自行到学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