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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11  发布部门: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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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现将本学年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和程序

各班级参照《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见附件1)要求,认真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主评议、审核和公示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老生认定

1、9月5日—9月12日,各班级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和审核。

2、9月13日—9月14日,院内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3、9月17日,学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9月18日—9月20日,学校公示。

5、9月21日—9月30日,登陆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档数据录入。

(二)新生认定

各班级于9月21日—9月30日,完成新生家庭经济困难民主评议、公示和系统输入录入工作。

三、材料报送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纸质档(以班级为单位装订),其中“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一栏如无加盖公章,需将贫困证明附在调查表后。

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纸质档(加盖院< 部>公章,以班级为单位装订)。

3、《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见附件4)纸质档(加盖院< 部>公章)、电子档各一份。

4、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人员详细名单的纸质档(加盖院< 部>公章)、电子档各一份。

5、贫困生认定结果公示材料的纸质档案。

以上材料均要求装入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虽没参加申报,评定小组应主动动员其参加申请。

(二)在新生军训期间,向广大新生宣传各类资助政策的评选程序和标准。

(三)请同学们自行到学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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