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两会正在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在举国上下完成“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大部署和里程碑。
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十四五”时期改革工作(共19篇、65章、192节,约7.4万字)依然聚焦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发展,对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生产力分布和国家重大投资项目等作出规划,对于解决改革深层次问题,注重制度体系建设,处理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社会基本矛盾具有深远意义。“十四五”期间,以下方面值得关注。
第一,以质量为导向的经济增长。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十四五”规划纲要将GDP(国内生产总值)指标予以保留,同时将指标值设定为年均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各年度视情提出”,这种表述方式在五年规划史上是第一次。同时,对其他经济指标,例如失业率、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等给出了具体要求,说明今后在努力使经济增长保持一定速度的基础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将转向以高质量发展为主要方向。由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所谓不平衡不充分就是发展的质量不高。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未来不仅要重视量的发展,更要解决质的问题,只有在质的大幅度提升中实现量的有效增长,才能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加。
第二,以创新为驱动的产业发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创新发展已成为我国社会的高度共识。规划纲要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推进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同时要求,强化基础设施支撑引领作用,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这意味着未来我国创新发展实践,将着眼于培育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探索展开。值得注意的是,规划纲要中特别提出了未来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7%的数字目标,为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和整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指明了方向。
第三,以内需为牵引的市场机制。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规划纲要提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作为实施手段,规划纲要还要求在未来五年里,“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培育更有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即两大基本原则并重。这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经验的高度凝练,将为建设开放有序、平等准入、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全面促进消费、加快培育内需体系,拓展市场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第四,以民生为核心的保障体系。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自觉主动缩小地区、城乡和收入差距,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其中,值得称赞是,纲要中20个主要指标有7个是民生福祉类的、占比超过三分之一,是历次五年规划中民生指标数量最多的。这些指标覆盖了就业、收入、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各民生领域,体现了把改善民生福祉放在国民经济发展更加突出重要位置的新理念。同时,提出“通过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着力增强非基本公共服务弱项,努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工作要求。这对于未来厘清我国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方向、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乃至加快居民消费提档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以效能为基础的治理体制。针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调控和管理,规划纲要分别从宏观经济、区域协调、国土管理和社会治理四个维度提出整体要求。指出“完善宏观经济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重视预期管理”、“健全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优化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为确保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完善治理体制机制,建设以效能为基础、以和谐为终极目标,各类社会主体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创新发展新格局做出重要部署,成为规划纲要的又一个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