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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暑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住宿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暑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暑假期间重点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暑假留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暑期安排,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普通在籍学生放假时间:7月3日—8月25日;参加夏季学期学习的学生放假时间:7月22日—8月25日。2023年秋季学期,老生于8月26日—27日报到注册,8月28日正式上课。

请各住宿书院将放假时间及相关要求通过线上社区会议、公告等多种途径及时告知学生。

   二、工作安排

  (一)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引导

暑期是学生安全问题的高发期,各住宿书院应要求育人导师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生命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财产安全、出游安全、网络防诈等为重点的教育管理工作。重点针对防汛、防溺水等进行专题教育,鼓励学生掌握自防自救的基本技能;提醒学生加强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杜绝诈骗案件的发生。

要引导广大学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适度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不放松日常学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旅游。

  (二)做好隐患排查相关工作

各住宿书院要组织育人导师加强暑期网络安全巡查,关注学生网间动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对家庭经济困难、心理危机预警库等特殊学生群体,要给予耐心指导和帮助,及时回应学生关切的各种问题。要适时开展书院所辖楼宇的用电及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及时消除隐患;最后一名离校返乡的学生负责本宿舍的安全检查确认,锁好门窗,关闭电源和水闸后再行离校。开学前,各住宿书院须组织育人导师、生活导师等针对各项开学准备工作再次进行自查,做好开学准备。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保证宣教效果

各住宿书院要统一认识,主动担当,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学校稳定和学生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各住宿书院要调动育人导师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注重暑期业务能力提升,加强对新入职育人导师的工作指导,充分发挥朋辈导师和学生骨干的作用,确保教育宣传活动全员覆盖。要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使教育内容入脑入心入行。

  (二)落实责任,强化值班值守

各住宿书院应落实“三级”值班制度,育人导师应保证暑期手机24小时畅通,以便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坚守工作岗位,如遇突发事件应即刻逐级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确保全体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暑期。



学务处(党委学工部) 住宿书院总院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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