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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住宿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期间高校教师和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招办〔2019〕469号)》精神,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将于2019年12月21日至23日进行。为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切实维护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现就加强考试期间我校学生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研考期间学生管理

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期间,各住宿书院要重点加强对所属学生的管理,严防学生参与替考、“助考”等舞弊活动。各住宿书院应对所属学生严格考勤,确保人人去向明确。对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离校,确需请假的,必须经所在书院负责人批准,“谁批准、谁负责”,并由专人汇总登记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备案表见附件)。对未请假而擅自离校者,依据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二、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

各住宿书院要引导学生不要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共同坚决制止考研辅导现象的蔓延。要对参加考研学生进行专门教育,引导其科学备考,自觉抵制片面应试倾向,克服过度依赖考研辅导活动的心理,纠正盲目参加考研辅导活动的问题,尤其谨防受骗上当。

三、加强宣传和警示教育

各住宿书院要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和考生观看《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警示教育电视专题片。使考生充分认清涉考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引导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谨防涉入舞弊活动。可使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及时推送“诚信考试、作弊判刑”相关内容,确保教育形式易于接受,教育效果入脑入心。

四、加强校园环境整治和舆情处置

各住宿书院要及时清理有关助考、替考、寻找“枪手”、售卖试题答案或作弊器材的小广告。对发现的可疑线索,要及时报告学生工作部(处)。加强校园网有害信息监管工作,不给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对涉考负面舆情要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反应、妥善处置,积极营造和谐考试氛围。

五、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住宿书院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涉事人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涉事人员所在的住宿书院的相关领导及人员,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其责任。

 

 

 

 

学生工作部(处)、住宿书院总院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学生请假备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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