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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的通知

各住宿书院: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郑教明电[2020]165号)要求,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度郑州市市级“三好学生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市级三好学生评选对象为具有必赢nn699net学籍的在校生(即2019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德育评价为优秀,社会实践活动的学年总评达到优秀等级。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言行一致,品行端正。

(二)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三)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良好。

(四)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服务、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公益性活动

(五)本学年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评选期间不在纪律处分考察期。

三、评选和审批程序

(一)各住宿书院应在所属范围内认真组织宣讲本通知精神

(二)各住宿书院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按照评选条件,采取个人自愿申报与育人导师推荐审核相结合的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评选

(三)各住宿书院应于 519日(周二)16:00前,向学务处报送《2019—2020学年度郑州市市级三好学生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1)和《郑州市三好学生统计》电子版(见附件2)等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同时报送本单位开展评选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四)各住宿书院应在所属学生范围内对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并公布监察审计处监察和效率促进办公室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人:李     裴晓丽

办公地点:大学生文化活动中心二楼学务处

联系电话:0371-62600844 5844

 


附件1:2019-2020学年度郑州市市级三好学生审批表.xlsx

附件2:郑州市三好学生统计.doc


  




学生工作部(处)  住宿书院总院

20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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