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级新生军训优秀教官优秀育人导师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住宿书院、施训教官:
2020年新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已接近尾声,在训练过程中全体施训教官、新生育人导师和全体参训学生发扬顽强拼搏、敢打硬仗的无畏精神,展现出军训磨砺后良好的精神风貌,圆满完成新生军事技能训练任务。为表彰在本次军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官、优秀育人导师和学生军训先进个人,学校决定组织评选2020级新生军训优秀教官、优秀育人导师和先进个人,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优秀教官评选条件
1.思想正派,作风端正,有较强的责任意识;
2.施训认真负责,对所属学生要求严格,所训方队平时成绩优异;
3.文明施训,不体罚、辱骂学生;
4.军训期间安全无事故;
5.在军训期间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二、军训优秀育人导师评选条件
1.坚守岗位,有较强的责任意识;
2.军训管理认真、严谨,对所属学生要求严格,所训方队平时成绩优异;
3.军训期间安全无事故;
4.在军训期间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三、学生军训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军训意识端正,态度认真,无请假、旷训、迟到、早退现象;
2.尊敬教官,服从管理,一切行动听指挥;
3.能够高质量完成各项军体动作;
4.在所属方队中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5.在军训期间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四、评选比例
优秀教官评选比例为施训教官总数的10%;
军训优秀育人导师评选比例为全体新生育人导师总数的15%;
学生军训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为全体新生总数的5%。
五、评选办法和时间安排
1.优秀教官由军训团评选报至学务处审核;
2.军训优秀育人导师由各住宿书院负责评选,学务处审核;
3.学生军训先进个人拟被推荐人由所属方队育人导师和施训教官负责评选,学务处审核。
各评选单位应于9月24日(周四)12:00前将推荐名单(推荐名单电子档通过办公系统、纸质档加盖单位公章)报学生工作部(处)裴晓丽老师,经我处审核公示,报学校批准后分别授予优秀教官、军训优秀育人导师和军训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