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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和2021届贷款毕业生诚信还款工作的通知


各住宿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自付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0〕276号),现将本年度自付本息催缴和2021届贷款毕业生诚信还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持续提升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年底自付本息回收率,避免学生产生贷款逾期与不良征信记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我校高校助学贷款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整合资源促进贷款回收

各住宿书院应加强对2020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回收工作的组织领导,设专人负责贷款毕业生本息回收工作,根据本住宿书院高校助学贷款回收额度大小合理制定回收方案,确保2020年度贷款自付本息回收率有较大的提高。

(二)规范回收操作,加强贷款回收催款力度

高度重视对学生的跟踪联络、还款通知和预期催收工作,加强学生联系、了解学生情况,提醒贷款学生及时进行还款。

为切实维护贷款学生知情权,确保贷款回收工作有据可查,各住宿书院应在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系统中录入贷款催收日期、方式等;各住宿书院应当建立催收台账和留存催收电子图片资料等。

(三)加强贷款回收工作宣传力度,确保贷款学生应知尽知

为加强贷款毕业生的管理和政策宣传,各住宿书院要面向贷款毕业生建立微信群或QQ群,确保贷款毕业生离校前至少加两个群(学校助学贷款毕业生群和住宿书院助学贷款毕业生群),每年在贷款本息回收时,通过微信、QQ群、邮件等途径发布贷款还款信息,确保学生知晓还款方式及时间,提醒学生按期还款,告知其贷款逾期违约后果。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贷款回收专线0371-62488036,解决贷款回收过程中学生遇到的实际问题;国家开发银行热线电话为95593,若学生遇到问题,亦可拨打该热线咨询。

三、工作安排

(一)利息交纳时间

2020年应交利息198人,其中56人已足额交纳利息,剩余142人(名单详见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管理信息系统步骤:贷后管理自付本息回收批量扣款),务必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将应交利息足额充值到指定支付宝账户;或委托其他人将利息(现金或POS)足额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利息回收工作

1.各住宿书院应根据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管理信息系统中需要催收利息的名单,逐一联系本住宿书院的毕业生,告知其还本还息情况及贷款逾期违约后果,督促其按时还本还息;

2.各住宿书院须在12月15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中录入联系记录;未取得联系的,也须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中录入联系记录;同时,将联系情况反馈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助学贷款(高校)自付本息还款催收联系情况反馈表见附件1。

(三)2021届贷款毕业生诚信还款教育及毕业确认工作

1.各住宿书院建立贷款毕业生管理群(学校贷款毕业生管理群号另行通知),确保今后助学贷款催收本息工作顺利开展;

2.各住宿书院在本学期学生离校前开展贷款毕业生诚信还款动员会,鼓励有能力的学生提前还款;

3.学生信息有误的,各住宿书院应及时更新贷款毕业生的个人信息,确保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中的学生信息的正确性;

4.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和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所有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均需在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毕业确认,2021届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将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四、支付宝手机端还款流程

详见附件2。

五、学生联系记录录入流程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管理—联系记录—新增。

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催缴工作是贷后管理工作的重点。为保证我校助学贷款工作的良性循环,请各住宿书院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利用各种渠道催缴贷款毕业生的利息,告知其违约的严重后果和还息流程,督促贷款毕业生按时还本付息。贷款本息回收工作是我校资助工作考核重要指标之一,我中心将及时反馈各住宿书院的利息催缴结果。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488036(5036)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高校)自付本息还款催收联系情况反馈表

附件2:支付宝手机端还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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