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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的通知

各住宿书院: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郑教明电[2021]145号)要求,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度郑州市市级“三好学生”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市级“三好学生”评选对象为具有必赢nn699net学籍的非毕业班学生(即2019级本、专科生和2020级本、专科及专升本学生)。各住宿书院评选比例为非毕业生总人数的3%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言行一致,品行端正。

(二)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三)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良好。

(四)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服务、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公益性活动。

(五)本学年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评选期间不在纪律处分考察期。

三、评选和审批程序

(一)各住宿书院应在所属范围内认真组织宣讲本通知精神。

(二)各住宿书院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按照评选条件,采取个人自愿申报与育人导师推荐审核相结合的“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评选。

(三)各住宿书院应于49日(周16:00前,向学务处报送《2020—2021学年度郑州市市级三好学生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和《郑州市三好学生统计》电子版(见附件)等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

(四)各住宿书院应在所属学生范围内对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四、联系方式

  人:李老师

办公地点:大学生文化活动中心二楼学务处

联系电话:0371-62600844 (5844)

副本附件:2020-2021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审批表(1).doc

学生工作部(处)  住宿书院总院

 20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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