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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亮:撤销处分不能靠舆论倒逼

时间:2018-11-21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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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有领导干部被问责或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特别是那些性质恶劣的贪腐分子被绳之以法,老百姓拍手称快之余,往往对惩处结果不尽兴,感觉太轻了。老百姓对不正之风、贪污腐败的痛恨可见一斑。可前几日,安徽省全椒县一位干部因在四分钟内未接听该省脱贫攻坚巡查组的四次电话,而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的事情,却引起了轩然大波。只是这次,人们感觉不是太轻,而是太重了。即便经全面复查,撤销对当事人的党纪处分后,舆论仍未完全平息。

无论如何,敢于否定自己刚刚作出的处分决定,全椒县纪委没有遮遮掩掩、更没有错上加错,其纠错的态度应该予以肯定。但值得追问的是,若没有得到舆论的关注,不知这份撤销决定能否出现。为何看上去存在争议性的处分决定,却能够顺利地通过?而这份决定处理撤销起来也如此轻松?

以纪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条基本原则,但在这个事情上,全椒县纪委的所做作为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提了个醒:执纪再严也不能以牺牲事实为代价。往小了说,是对被执纪者负责;往大了讲,是对纪律的严肃性负责、更是为党负责。对照今年7月份河南省南召县部分单位领导干部因不接电话、处于“失联状态”,贻误省委巡视组谈话而被严肃问责却赢得舆论一致认可的情形,全椒县纪委尤其应该反思:当事人四分钟内四次电话未接,是主观故意还是确有情况,究竟核实没有?如果真是由于“洗个澡换来一个党纪处分”,寒了干部的心,也无法做到让人服气。

人们更不愿意看到的是,造成“执纪问责简单化”的原因不是能力不强、行事操切,而是因为有领导的授意而不得不问责;选择撤销处分的原因,也不是因为主动发现了该处分的不合理,而是因为舆论力量太过强大不得不屈从。无论执纪还是执法机关,都要有定力,以经过审慎调查的确凿事实为依据,决不放过任何一个有问题的干部,也不冤枉任何一个好干部。

“云南80后白头干部”从被质疑到赢得认可,就是典型一例。11月15日,云南省楚雄州委组织部发布的干部任前公示中,拟提名为大姚县政协副主席候选人的80后干部李忠凯因公示照片上头发花白,皱纹很深、皮肤粗糙,被网友怀疑其履历造假。楚雄州第一时间回应质疑,李忠凯扎根基层、担当有为的事迹也由此广为人知。

质疑的打消、舆论的翻转,不是因为相关部门说了几句不疼不痒的话,而是因为人们看到了无可辩驳的事实。有两句话形容老百姓的智慧,一句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句是“老百姓心里有杆秤”。“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为官从政者,尤其是执纪执法者,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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