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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洁琼:亮监督之剑 扬法律之威

时间:2019-03-11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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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的立法有赖于高质量的实施,高质量的实施有赖于高质量的监督。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作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到,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责,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人大监督是一把“利剑”。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这些年随着我国立法工作的深入推进,“有法可依”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然任重道远。检查法律的实施情况,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正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

直面问题,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严格贯彻落实。在其位当谋其政,谋其政必尽其责。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就是要发现问题、找准问题,找到法律实施中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和创新监督工作,让人大监督落点实、效果好。如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为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加上了一道“安全门”。

动真碰硬,让不严格遵守法律者过不了关、付出代价。监督不止于发现问题,还在于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对那些漠视法律、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危害人民利益的人和事,就要大胆运用刚性监督措施,该质询的质询、该调查的调查。过去的一年,人大坚持实地检查与随机抽查、调查问卷相结合,对违法行为点名曝光,督促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如在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人大对发现的涉及22家企业的38个问题点名曝光,用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守护了蓝天白云。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加开了一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该亮剑就要亮剑,该断腕就要断腕。要通过人大监督让法律更有为,尤其要强化执法监督的实效,推动法律全面正确有效贯彻实施。人大监督工作“长出牙齿”,法律就会长出“牙齿”。用好、用足人大监督这把“利剑”,就能推动一部部法律真正落地生根,推动法律尊严和权威得到切实维护,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从理念走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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