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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时间:2024-09-04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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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宿书院分团委、各基层团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推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各住宿书院分团委应高度重视,并按照以下方法执行“推优”工作。

(一)各住宿书院分团委所推荐的考察名单,必须基于各支部的广泛讨论和民主选举产生。

(二)各支部在确定推荐对象时,需充分考虑以下条件:

1.除2024级本专科新生(不包含2024级专升本学生)外,所有在校在册在籍的团员。[1]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并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

3.积极参加团内生活和履行团员义务,思想积极,遵守校规校纪,在各项团学活动中表现突出。

4.18至28周岁的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动机端正,团龄至少1年,且其团员信息须与推荐支部一致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若因特殊原因未在系统内,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5.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异且上学期内未有不及格现象。

6.未受过任何处分,或已撤销处分满一年。

7.密切联系群众,与同学相处融洽,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并能在团员青年中发挥积极的模范带头作用。

8.积极主动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参与各期青年大学习、示范团课活动。

9.应关心社会和学校建设,积极参与各级团组织举办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科技创新创业活动以及文体活动等。

10.自2024年1月1日以来,积极参与返家乡社会实践、“三下乡”社会实践、公益实践等活动的可优先推荐。

(三)“推优”的比例:

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分团委参选对象总人数的5%[2] ,分团委可根据学年工作计划确定,每次推荐有效期为 2 年。

(四)“推优”的程序:

1.团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综合分析申请入党的团员的基本情况,提出推荐对象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经基层团委批准。

2.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由团支部书记主持,上级团组织负责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3.清点大会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在评议中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团支部委员会需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还应结合平时掌握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可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钉钉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4.校团委将对推荐对象统一进行团校培训及考核,并对团校培训考核合格者签署意见,向其所在党支部推荐。

二、各分团委根据以上程序确定所推荐的优秀团员名单、人数,完成“附件:2024-2025学年第学期推优汇总名单”,于9月13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档提交至“一站式”学生服务中心团学服务窗口(学生活动中心二楼)。

三、为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团支部须留存并提交“推优”过程的具体资料,以便于校团委进行抽查和监督。

四、全校“推优”工作将于9月30日前结束。请各分团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积极推进“推优”工作。校团委将严格记录各分团委的“推优”工作情况,并纳入学年评优评先考核档案,望各分团委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推优”工作。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606994(内线6994)

附件:2024-2025学年第学期推优汇总名单



                                                                                         校团委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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