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作为党的历史上第三个历史决议,是党在重大历史关头出台的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具有鲜明的人民性特质。要深刻理解《决议》的人民性意蕴,科学把握《决议》人民性意蕴的实践要求,从《决议》中汲取为民造福的强大动力。
深刻理解《决议》的人民性意蕴
任何政党都代表一定的阶级、阶层和群体的利益,任何执政党要实现长期稳定执政都必须建立自己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决议》作为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深刻揭示了“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凸显了“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的内在规律,彰显着鲜明的人民性意蕴。《决议》的人民性意蕴不是偶然生成的,它的生成有着鲜明的历史积淀、现实指向和内在规定。
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必须回答的重要命题。中国共产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无产阶级政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秉承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把初心使命镌刻在自身的奋斗之中,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了不懈奋斗,战胜了千难万阻,克服了重重困难,赢得了载入史册的伟大胜利和荣光,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伟大奇迹。《决议》蕴含着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竭诚为民的丰富智慧和宝贵经验,承载着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特别是《决议》把坚持人民至上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奋斗所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的重要一条,为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为民造福的智慧和力量提供了重要参照。
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主题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人民是中国共产党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出发点,也是广大中国共产党人投身实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的落脚点。中国共产党人在推进管党治党和执政治国的实践历程中,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最高位置,积极响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在做好为党分忧、为民解困的具体工作中,不断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优势,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努力把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体现在细微处,着力解决了诸多人民群众长期希望解决而未能解决的难题,办成了人民群众过去期待办成却没有办成的大事,赢得了人民群众广泛认可和支持,中国共产党执政根基更加稳固。《决议》以“人民”为重要主题词,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逻辑起点,通篇彰显着中国共产党的为民本色和先进中国共产党人的人民情怀,是对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有力呼应。
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个永恒课题。一个政党的伟大之处在于无论时代如何变化、社会如何发展,总能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历经艰险磨难,没有被困难压垮,也没有被敌人打倒,这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密不可分的。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只有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与人民风雨同舟、同甘共苦,中国共产党才能兴党强党,带领人民创造新的历史伟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决议》旗帜鲜明强调要“站稳人民立场”,提出“全党必须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时代要求,深刻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旨归,昭示了“人民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这一深刻道理,《决议》构成了永远保持党和人民血肉联系的郑重宣言。
科学把握《决议》人民性意蕴的实践要求
执政党最大的政治是人心,中国共产党深深扎根人民,是守民心、为人民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建党之初其所树立的目标就是要带领中国人民摆脱内忧外患的局面、追求美好幸福的生活。《决议》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对唯物史观的坚守,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伟大斗争中一心为民的精神底色,广大党员干部要科学把握《决议》人民性意蕴的实践要求。
《决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党和人民奋斗目标的系统过程。在党的领导下,具有不同属性特征和利益诉求的社会主体联结为一个有机共同体,中国共产党推进领导工作的过程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不断广泛汇集人民意志、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的过程,中国共产党引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过程是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过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作出的正确选择,党的领导是百年来一切成就取得的根本政治前提,没有党的领导,伟大成就就无从谈起。要深刻领悟“坚持党的领导”这一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重要历史经验,把坚持党的领导这条主线贯穿于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各领域和各环节,做到在党的领导下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始终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推动全党团结向前、步调一致,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与人民幸福安康。
《决议》生动呈现了中国共产党坚持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而接续奋斗的画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要以百姓之心为心,形成真抓实干、善作善成的良好局面。以百姓之心为心不是一句口号,不能仅仅停留在思想观念之中,不能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而是要求着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确保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得到充分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到充分实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得到不断满足。广大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决议》的人民性意蕴,不断追求“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境界,要坚持深入群众、走进群众、贴近群众、了解群众,主动投身于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工作实践,以强有力的行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扛起“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旗帜,始终同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发挥好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凝聚起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确方向前进的内生动力和最大合力。
《决议》提出“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等重要论断,意味着党的各项工作必须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的必然要求,体现着党的具体成效必须由人民评价的标准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必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时刻注意倾听人民群众的声音,充分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将党领导下各项事业的发展进步和人民群众的需要满足有机结合起来,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红利、得到实惠,实现秩序稳定、效率充分和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要主动“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建立起让人民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发展成果,实现党的工作部署的落实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愿望、期待相一致,向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的答卷,努力使党的各项工作成效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确保党和国家的事业始终沿着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方向不断前进。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也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本质特征。中国共产党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必须始终同人民在一起,永远为人民利益而不懈奋斗。要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深刻领悟《决议》人民性意蕴的基础上,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心怀“人民至上”这一“国之大者”,坚守中国共产党人的人民情怀,永葆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的赤子之心,不断推动党的事业向前进。
(作者分别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