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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学籍办理通知

时间:2013-09-24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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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办理2013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的

通 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局直各小学:

为切实保证学籍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认真做好2013年小学一年级(2019届)新生注册工作,今年将继续采用纸质学籍和电子学籍同时注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将另行通知。现将纸质学籍办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备工作

1、排查入学情况: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要与当地公安部门积极对接,按照公安户口认真排查辖区内0-18岁适龄人口情况,并结合《郑州市三至五周岁人口受教育情况登记表》和《郑州市六至十八岁人口受教育情况登记表》(督县表中的表1和表5),详细排查适龄人口入学情况,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2、填写草表:以学校为单位,对本辖区内的一年级新生严格按照全家公安户口本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等情况和入学通知书予以登记,并按照《新郑市2013年小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登记表(草表)》(附表1,以下简称《登记表(草表)》)上的内容,进行认真详实规范填写,以便填写学籍卡和输机注册。学籍号统一按12位编排,具体编排原则为:1-2位为毕业届别(19),3-4位为县市代码(14),5-6位为乡镇代码,7-8位为学校代码,9-10位为班级代码,11-12位为学生代码。学籍号5-8位的编排见附表3,每个班级和每个学生的编码均从01开始编排。各中心学校要认真对照表中学校代码编排学生学籍号,教学点按照所属完全小学代码依次编班、编号。填完后,各单位要将户口本信息与《登记表(草表)》中内容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3、采集照片信息: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照片信息采集工作。(照片尺寸为390*480;头像要位于照片中间,上下留好天地,左右留有空隙,以便学籍系统录入使用)

4、输机注册:各学校要以填写好的《登记表(草表)》为依据,按照学籍注册的基本要求,对每个学生的基本信息进行输机注册工作。输入完成后,生成正式的《登记表》(附表2),再次将《登记表》与《登记表(草表)》核对,校对无误后,乡镇小学上报中心学校汇总(每个学校之间不分页)。

5、填写《新郑市小学生学籍卡》:各学校要按照《登记表(草表)》中的内容,认真填写《新郑市小学生学籍卡》(9月12日上午9:00-11:00集中到基础教育科领取)。

注意事项:

(1)严格招生制度,禁止不足6周岁学生入一年级,对不足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对于在城区学校就读且户籍在乡镇的学生,必须有《新郑市市区中小学校招生流动表》且乡镇中心校与就读学校盖章后,准予办理学籍;对于非新郑籍经商、务工、异地就读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也要登记清楚,注明原因,编排在每所小学新郑籍学生的后面,此类学生的备注栏内必须注明“借读”;所有“借读”学生必须有户籍地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开具的准予借读证明,否则不予办理学籍。

(2)上述表、卡上的对应内容要填写一致,学生的基本情况必须与学生全家《公安户口本》上的姓名用字、出生年月日等内容保持一致。(如果学生有意改名,请在备注栏内标明现户口本姓名)

(3)《学籍卡》上的各个栏目统一用碳素墨水笔填写,书写要规范、清楚,不允许用圆珠笔填写。《学籍卡》按《登记表》上的顺序排好,以便查验。教体局审核完新生学籍后,学校要在学籍卡上打上学籍号。

(4)局直学校的《新生入学通知书》、市区中小学校招生流动表、非新郑籍学生的借读证明及公安户口本必须与上述表、卡分别按学籍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无《入学通知书》或招生流动表的不予办理学籍。

(5)新生学籍号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统一排序。

(6)《学籍卡》左上角加盖各学校公章。

(7)输机时,《登记表》中各项内容中间不能有空格,出生年月日用“20070806”格式,输表时统一用横表每张20名学生。

以上各项工作要提前准备到位,市教体局将对各单位新生学籍办理工作情况作为全年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务必于9月12日上午9:00-11:00集中到基础教育科领取学籍卡。

2、《新生入学通知书》经市教体局、中心学校逐级查验后,由学校按照“两基”档案建设要求保存。

3、办理一年级新生学籍时,各中心学校和局直小学必须将一年级新生全家《公安户口本》原件带到教体局,集中审验。

4、在办理学籍时,乡镇中心学校和局直小学将打印好的《新郑市2013年小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上报,经市教体局盖章后,市教体局与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小学各存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稿(Excel格式)。

5、《新郑市小学生学籍卡》,经市教体局盖章后,各乡镇学校由乡镇中心学校保存,局直小学由各小学负责保存。

6、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生注册工作,并按照“两基”要求督促适龄儿童入学,严禁正常儿童未入学现象发生。对确因生理疾病不能入学的,要完善手续;对残疾儿童,各乡镇、办事处要详细摸排,另行造册(见附表4),详细登记,并督促其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7、严禁在办理学籍期间收取或变相收取家长费用,一经查实,将取消本学年度先进单位名额,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集中审验时间

9月24日

上午:实验小学 办事处 市直小学 明亮学校

下午:新华路小学 黄水路小学 外国语小学

9月25日

上午:龙湖镇 薛店镇 孟庄镇

下午:郭店镇 城关乡 观音寺镇

9月26日

上午:和庄镇 辛店镇 梨河镇

下午:八千乡 龙王乡 新村镇

(签到时间:上午8:20,下午3:00)

附件:

1、新郑市2013年小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登记表(草表)

2、新郑市2013年小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登记表

3、新郑市2013—2014学年小学学籍办理学校代码表

4、新郑市2013—2014学年残疾儿童入学排查情况登记表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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