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补录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与新郑市元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协商,新郑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补录12名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岗位及条件
聘用制书记员8名,不限性别。岗位职责:在法官和法官助理指导下协助办理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文字记录、卷宗材料整理等事务性辅助工作。
聘用制司法协警4名,不限性别。岗位职责:在司法警察和执行干警指导下,协助做好值庭押解、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执行的辅助工作。
以上人员要求: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要求为法律类专业,本科学历不限专业。退伍士兵报考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3.年龄20周岁至32周岁(1990年2月以后,2002年2月以前出生);
4.有纹身者不予录取;
5.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文字录入、编辑、排版、制表等工作;
6.有高度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7.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热爱司法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二、工资待遇
1.此次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与新郑市元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服装,工资福利为每人每月3000元(含基本工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三、补录程序
补录主要程序分为组织报名、计算机操作、笔试、面试、见习、办理派遣手续等环节。
(一)组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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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测试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测试分为计算机技能测试、笔试、面试。
1.计算机技能测试:计算机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计算机文字输入水平,测试科目为看打。
2.笔试:考试内容为命题作文一篇。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
成立由政治部主任、空缺职位所在部门的主管院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组成的考官组。计算机技能测试、笔试、面试考试的考题由各考官协商后确定。
(三)见习。对拟录用人员,安排到缺岗部门进行为期2周的见习。
(四)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最终补录人员,由新郑市元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为其办理劳务派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