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 卫生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心理健康预防工作,全面掌握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学校决定于10月24日至11月7日组织开展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以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建设要求为指导,全面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做好重点学生人群的心理辅导和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普查人群
2021级在籍在校学生。
三、工作原则
心理健康普查坚持应测尽测原则,凡2021级在籍在校学生均应参加普查。
四、组织实施
新生心理健康普查组织工作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育人导师和测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各住宿书院育人导师通过专题会议的形式集中组织并现场指导学生通过手机进行心理测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安排人员监测学生测评完成情况。
五、技术支持
我校本次普查采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进行测评,由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持。
六、数据应用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测试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分析,撰写《新生心理测评报告》,指导各住宿书院心理辅导室(心理专员)和育人导师建立新生心理档案,组织育人导师对甄别出的重点学生进行约谈确认。
七、相关要求
心理健康普查工作是对重点学生甄别和管理的重要措施。本次普查涉及学生人数众多,组织难度较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