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人教育理念,奖励在不同领域有所成就的优秀学生典型,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西亚斯基金会特设置多项奖助学金。现将评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资助项目设置
西亚斯基金会助学金、西亚斯基金会领导力奖学金、西亚斯基金会社会责任奖学金、西亚斯基金会学业奖学金。
二、资助对象要求及奖励标准
(一)西亚斯基金会助学金
1.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2018级本专科以及专升本学生、2017级本专科学生、2016级本科学生、2015级建筑专业本科学生。
2.评选条件
(1)2018-2019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认定档次为特殊困难;
(2)学习勤奋刻苦,入学以来学业平均成绩达70分(含本数)以上,且入学以来无不及格现象(重修< 学分重修除外>或补考通过的以不及格计);
(3)关注社会,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感恩意识,入学以来平均每学期(本学期除外)不少于10小时公益时间;
(4)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评选期间不在纪律处分考察期。
3.奖励名额:20人
4.奖励金额:500美金/人
(二)西亚斯基金会领导力奖学金
1.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2018级本专科以及专升本学生、2017级本专科学生、2016级本科学生、2015级建筑专业本科学生。
2.评选条件
(1)在学校社区、社团、班级、学生会和团委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或是学校军乐团或校领导学生助理团成员;
(2)学习认真,刻苦努力,学业成绩优良,入学以来无不及格现象(重修< 学分重修除外>或补考通过的以不及格计);
(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思想品德素质;
(4)热爱祖国,遵守法纪,关注社会,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
(5)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评选期间不在纪律处分考察期。
3.奖励名额:10人
4.奖励金额:500美金/人
(三)西亚斯基金会社会责任奖学金
1.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2018级本专科以及专升本学生、2017级本专科学生、2016级本科学生、2015级建筑专业本科学生。
2.评选条件
(1)学习勤奋刻苦,入学以来学业平均成绩达70分(含本数)以上,且未有不及格现象(重修< 学分重修除外>或补考通过的以不及格计);
(2)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评选期间不在纪律处分考察期;
(3)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1有过为他人做好事的经历;2有过为社会做贡献的经历;3有过帮助困难群体的经历;4体现社会责任感的事迹。
3.奖励名额:10人
4.奖励金额:500美金/人
(四)西亚斯基金会学业奖学金
1.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2018级本专科以及专升本学生、2017级本专科学生、2016级本科学生、2015级建筑专业本科学生。
2.评选条件
(1)学习勤奋刻苦,入学以来成绩优异,且未有不及格现象(重修< 学分重修除外>或补考通过的以不及格计),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业成绩平均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
2015级建筑专业学生、2016级本科学生和2017级本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曾获在校奖学金。
(2)品行端正,生活俭朴,关注社会,投身公益,乐于助人,无不良嗜好;
(3)评选期间不在纪律处分考察期。
3.奖励名额:10人
4.奖励金额:500美金/人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宣传阶段(4月2日——4月4日)
各住宿书院在西亚斯基金会奖助学金评选期间,应通过微信、展板、社区会议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确保将本通知及时、准确地告知全体学生,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
(二)申请阶段(4月5日——4月12日)
按照自愿原则,学生向育人导师提交相应西亚斯基金会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4)、A4幅面成绩单、《西亚斯基金会奖助学金评选综合测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表要求:
个人申请信息需打印,手写无效。中英文申请表各打印1份,照片粘贴或者直接打印在申请表上皆可。
2.成绩单要求:
A4幅面成绩单(加盖教务处、专业学院或住宿书院公章均可)。各科目成绩以成绩单上成绩为准,学生的平均成绩以成绩单上平均成绩计入。国际教育学院学生美方课成绩无需参评。西亚斯基金会学业奖学金申请者请在A4幅面成绩单右上角标注2018-2019学年第1学期平均成绩,育人导师签字确认。
3.《西亚斯基金会奖助学金评选综合测评表》要求:
申请西亚斯基金会助学金、西亚斯基金会领导力奖学金、西亚斯基金会社会责任奖学金申请者需填写该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育人导师负责审核并加盖书院公章。
4.证明材料要求:
西亚斯基金会社会责任奖学金用于表彰学生已有的体现社会责任的行为和事迹,或已有优秀且完整的实施方案,而非单有想象。支撑材料含证书、图片、文章、新闻稿、网站等。其中,证书类材料育人导师需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西亚斯基金会领导力奖学金申请材料需要有学生干部任职证明(任职部门负责老师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西亚斯基金会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需要有在校奖学金证书复印件,育人导师需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一致”并签名。2018级学生不需要提供。
(二)书院上报阶段(4月13日——16日)
各住宿书院汇总申请人材料,填写《西亚斯基金会奖助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见附件5),并于4月16日下午4点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候。
报送材料包括:
1.西亚斯基金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报告,包括本次奖助学金评选基本情况,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等。(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
2.西亚斯基金会奖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需各住宿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推荐学生的奖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应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
4.推荐学生的A4幅面成绩单(纸质版1份,加盖单位公章);
5.西亚斯基金会助学金、西亚斯基金会领导力奖学金、西亚斯基金会社会责任奖学金推荐学生的《西亚斯基金会奖助学金评选综合测评表》(纸质版1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四)审核和面试阶段(4月17日——5月22日)
4月17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学校成立西亚斯基金会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对通过初审的学生材料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学生将被通知参加面试。准确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另行通知。
西亚斯基金会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对通过复审的西亚斯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者进行面试,最终确定受助人员。西亚斯基金会负责对通过复审的西亚斯基金会领导力奖学金、西亚斯基金会社会责任奖学金、西亚斯基金会学业奖学金申请者进行面试,最终确定受助人员。
四、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不得补报,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隐瞒事实,骗取奖、助学金的学生,将取消受助资格,收回已发放的奖、助学金,并按照《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处理。
附件:
1.西亚斯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
2.西亚斯基金会领导力奖学金申请表
3.西亚斯基金会社会责任奖学金申请表
4.西亚斯基金会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5.西亚斯基金会奖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6.西亚斯基金会奖助学金评选综合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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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下载阅读附件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