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奖学金奖励标准
在校奖学金分等级设置,分设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奖励标准:
特等奖学金3000元人民币
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学金1200元人民币
三等奖学金800元人民币
在校奖学金各等级授予条件
一)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
二)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度,上一学年未受到学校二级单位以上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善于学习和汲取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五)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团体活动;
六)上一学年各门课程无不及格现象,重修(学分重修除外)或补考通过的以不及格计;
七)学分重修的,该科目的最终参评成绩以覆盖后成绩为准;
特等奖学金的学业申报资质为上一学年各门课程成绩均达90分以上(包括考试课、考查课、选修课等< 下同>),学年平均成绩达95分以上;
一等奖学金的学业申报资质为上一学年各门课程成绩均达90分以上;
二等奖学金的学业申报资质为上一学年各门课程成绩均达85分以上,学年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
三等奖学金的学业申报资质为上一学年各门课程成绩均达80分以上,学年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
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