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院、各住宿书院、各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持续推动全省教育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员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豫教工委〔2024〕50 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在全校开展“笃学不倦·求真向上”为主题的文明班级、文明社团、文明社区、文明学生的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文明班级。文明班级由专业学院负责推荐,推荐比例不超过学院班级总数的20%;
(二)文明社团。文明社团由校团委负责推荐,推荐比例不超过备案社团总数的10%,文明社团须在我校有正式备案;
(三)文明社区。文明社区由住宿书院负责推荐,推荐比例不超过书院社区总数的20%;
(四)文明学生。文明学生由住宿书院负责推荐,推荐比例不超过书院学生总人数的2%,文明学生须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文明班级标准
1.思想政治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乐于奉献、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班风学风好。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学习风气浓厚,有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学风,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考试无作弊现象;
3.文明素养好。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同学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4.安全卫生好。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配合学校爱国卫生活动安排。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文明社团标准
1.思想政治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传播向上向善正能量,在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同学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组织建设好。社团制度完善,党支部(团支部)政治引领好,有较强凝聚力,较好地实现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功能。已经在上级党团组织注册备案并运行2 年以上,近2年内年审合格并获得过校级优秀社团称号。
3.活动开展好。坚持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多样性相统一,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丰富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创新载体和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社团活动有吸引力、感染力,在校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无舆情。
4.成员培养好。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社团成员模范遵守社团工作相关管理规定,在社团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文明社区标准
1.思想政治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乐于奉献、密切联系同学的社区领导核心;
2.组织文化好。社区有规范的名称。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社区文化;
3.文明素养好。社区成员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和文化素质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等其他公益性活动;
4.安全卫生好。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配合学校爱国卫生活动安排。全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宿舍卫生不合格、外宿等现象。无安全责任事故。
(四)文明学生标准
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理想信念,爱祖国、爱人民、爱学习、爱劳动、爱社会主义,争当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2.综合素质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和科技活动,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格调高雅,情操高尚,心灵美好,文化自信;具有正确劳动价值观和奋发向上、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
3.卫生健康好。有良好的行为和卫生习惯,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绿色环保,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崇尚科学、积极锻炼、尊重生命;
4.文明素养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举止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热心公益,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三、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应在所属范围内组织学生,认真宣讲通知精神,并将通知予以公告。
(二)按照评选标准,本次评选采取自愿及推荐相结合的评选办法择优推荐。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填写推荐表、和校级申报表(加盖公章)。
(三)各单位应于3月20日(周三)9时前将材料报送至党委学工部裴晓丽老师。
(四)党委学工部组织对各单位推荐名单进行汇总、复核,并将最终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得校级文明称号。
四、省级候选集体和个人的推荐
在满足“文明班级”、“文明社团”和“文明学生”标准的基础上,各单位应遴选出1个“文明示范班级”,2个“文明示范社团”和2名“文明学生标兵”作为省级候选集体和个人。
各单位要组织“文明示范班级”、“文明示范社团”和“文明学生标兵”填写省级申报表(加盖公章),申报表中填写的各类表彰荣誉须提供支撑材料(证书复印件或正式文件复印件),相关支撑材料应使用封面模板胶装成册,一式2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
党委学工部组织对“文明示范班级”、“文明示范社团”和“文明学生标兵”推荐名单进行终评,确定我校省级推荐名单,并将最终推荐名单予以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至上级单位。
省级候选集体和个人的申报表和支撑材料电子文档应发至裴晓丽老师OA。所有支撑材料评审活动结束后统一处理,不再退回。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树立崇高理想追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巨大热情,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带动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让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
(二)各单位要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原则,建立完善与新时代相适应的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强有力的思想导向和行为规范。要守正创新,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积极性,打牢深厚的群众基础,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富有成效地开展。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深入挖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按照通知明确的标准、名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要利用网络等形式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表格等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发现有雷同、造假等情况,取消所在单位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联 系 人:李泽华 裴晓丽
联系电话:0371-62600844
联系地址: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学生发展服务中心
附件:1.文明班级申报表2.文明社团申报表3.文明社区申报表4.文明学生申报表5.河南省文明班级申报表6.河南省文明社团申报表7.河南省文明学生申报表8.推荐表9.支撑材料封面(模版)(省级材料使用)
学务处(党委学工部)
住宿书院总院
校团委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