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宿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切实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办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范围和额度
贷款范围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籍学生,原则上需经过2022-2023学年经济认定(2023级新生除外),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申办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原则上2022-2023学年不及格科目不超过两门。
(四)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五)身份证姓名与学籍姓名必须一致。
(六)当年没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七)符合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办时间和程序
(一)各住宿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为组长,全体育人导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各社区成立由育人导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社区学生资助评议工作小组。
(二)7月5日-14日,各住宿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首次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提出贷款申请。非首次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
(三)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老生)于8月5日前完成网上贷款申请或续贷申请(2023级新生入学后申办),9月5日前将申请资料交至育人导师处,各住宿书院应于9月1日前通过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报送2023-2024学年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
(四)9月7日-22日,社区学生资助评议工作小组初审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资料,报所在住宿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应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为2天,并留存公示照片备查;同时各单位需要把公告的具体网址或报栏粘贴处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书院名称+具体网址或报栏粘贴处)。
(五)9月22日下午下班前,各住宿书院将审核通过的贷款学生申请材料和公示照片加盖院系行政公章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11月2日-5日,各住宿书院领取助学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及其他贷款凭证,组织贷款学生签订。各住宿书院应通过招募大学生志愿者等方式逐份对借款合同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保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核对每套借款合同和申请表等材料是否齐全,与汇总表上的总数量是否一致;
2.核对借款合同、申请表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致,家庭地址是否精确到门牌号且无空格、非法字符等,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
3.核对借款合同上借款学生本人是否签字、填日期,申请表上的借款人是否签字确认。
四、申请材料
(一)《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直接导出并打印)。
(二)《必赢nn699net高校助学贷款附件》(附件2,正反打印,仅首贷学生提交)。
五、注意事项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其一办理。
(二)首次贷款学生指第一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若转为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也属于首次贷款学生。
(三)8月5日前完成网上贷款申请的学生(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交纳新学期学费时,只需交纳余额(余额=学住费-贷款金额),余额存入个人中国银行联名卡,学校财务处统一划扣剩余费用。
(四)各住宿书院公示信息务必在贷款数据审核前报送完成,否则不予审核。如果没有按要求公示,学校将在数据审核环节取消学生的贷款资格。
(五)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期限及利率:
1.助学贷款期限:助学贷款合同到期日应按照以下原则填写:2年制、3年制学生为2041年9月20日,4年制学生为2042年9月20日,5年制学生为2043年9月20日,以此类推,最长期限不超过2045年9月20日。
毕业后,如经济条件允许,可申请提前还款。
2.助学贷款利率:2020 年1 月1 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减30 个基点执行,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补,毕业当年7月1日起,助学贷款利息由学生本人承担,每年12月20日前须结清当年利息,贷款到期当年,9月20日前须结清所有本息。
联 系 人:李诗恒
联系电话:0371-62488036
附件一:国家助学贷款申办流程
附件2:必赢nn699net高校助学贷款附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