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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住宿社区及优秀学生社团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10-07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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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学院、住宿书院、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

为表彰在2020—2021学年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根据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以及优秀住宿社区评选办法》和《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住宿社区及优秀学生社团相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包含优秀班级学生干部、优秀社区学生干部、校学生会及各住宿书院学生会干部以及学生社团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优秀住宿社区。

二、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2018、2019、2020级学生以及2017级建筑学院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言行一致,品行端正。

2.学习目标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刻苦,成绩在所在班级或住宿社区排名前25%,全学年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补考或重修通过者,以不及格计;办理缓考者原则上不考虑),以教务系统登记为准。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密切配合老师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5.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服务、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公益性活动。

6.全学年宿舍卫生无不合格现象。

7.通过四、六级考试的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8.评选期间不在纪律处分考察期。

9.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7.20”洪灾中,不畏艰险、乐于奉献,冲锋在前、迎难而上的学生,条件可酌情放宽,优先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言行一致,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在重大事件中能够与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作风正派,品德高尚,谦虚谨慎,以身作则,有较强 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3.密切配合老师工作,完成工作质量高。

4.关心、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服务、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公益性活动。

5.能够主动在社交媒体平台开设个人认证账号并进行校内备案,经常发布与大学生身份相符的正能量信息,自觉与违法、违规等有害言论和不实信息作斗争,自觉通过社交平台宣传学校并帮助学校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6.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全学年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补考或重修通过者,以不及格计;办理缓考者原则上不考虑),评选期间不在纪律处分考察期。

7.通过四、六级考试的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8.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7.20”洪灾中,不畏艰险、乐于奉献,冲锋在前、迎难而上的学生,条件可酌情放宽,优先评选。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同学关心政治,思想进步,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期开展思想政治学习活动。

2.班级组织健全,班务公开,自我管理成绩突出,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3.有乐学善思、笃行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学生学习勤奋、课堂出勤率高,以专业学院为单位,班级平均成绩名列前茅;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和文化素质教育活动,表现优异;经常开展有利于同学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的各项专题教育活动或其他集体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5.班级同学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学年班级同学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等现象。

6.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服务、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公益性活动。

7.班级同学在校外学科竞赛获奖或有其他先进表现的,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8.班级同学四、六级考试报考率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优秀住宿社区评选条件

1.住宿社区同学关心政治,思想进步,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期开展思想政治学习活动。

2.住宿社区组织健全,政务公开,自我管理成绩突出,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社区领导核心。

3.有乐学善思、笃行创新的优良学风,社区学习氛围浓厚,组建社区学习兴趣小组等组织;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社区文化。

4.住宿社区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和文化素质教育活动,表现优异;经常开展有利于同学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的各项专题教育活动或其他集体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5.住宿社区同学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全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宿舍卫生不合格、外宿等现象。

6.住宿社区同学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服务、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公益性活动。

7.住宿社区同学在校外学科竞赛获奖或有其他先进表现的,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8.住宿社区同学四、六级考试通过率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条件

1.社团成立满一年以上;

2.年度工作、单项活动计划、总结完备,能够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活动;

3.严格遵守《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接受学生社团管理机构和社团联合会的监督、指导,未有违规违纪情况;

4.社团内部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按时换届,财务收支符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并聘请有指导教师;

5.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服务活动,表现突出,在校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

四、评选比例

(一)三好学生以住宿书院为单位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社区人数的15%。

(二)优秀班级学生干部以专业学院为单位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专业学院班级学生干部人数的20%;优秀社区学生干部以住宿书院为单位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住宿书院社区学生干部人数的20%;学校及各住宿书院学生会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会副部长以上职务人员总数的15%;学生社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社团联合会副部长以上职务和各学生社团副团(会)长以上职务人员总数的15%。

(三)先进班集体以专业学院为单位,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班级总数的20%。

(四)优秀住宿社区以住宿书院为单位,评选比例不超过书院社区总数的20%。

(五)优秀学生社团的评选比例为在学校学生社团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社团总数的10%;

五、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应在所属师生中认真组织宣讲本通知精神,并将文件予以公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提出申请,并于10月8日至15日通过智慧校园一网通办平台及“i西亚斯”APP上填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审批表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先进事迹、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

(二)三好学生、优秀社区学生干部、住宿书院学生会干部和优秀住宿社区由住宿书院根据评选名额,按照评选条件组织评选;优秀班级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由专业学院根据评选名额,按照评选条件组织评选;校学生会干部由校团委根据评选名额,按照评选条件组织评选;优秀社团学生干部由学生工作部(处)根据评选名额,按照评选条件组织评选。

(三)专业学院拟推选名单经教学秘书签署意见,学院办公室主管审核,报学院领导复核;住宿书院拟推选名单经育人导师签署意见,学生主管审核,报书院领导复核;校团委拟推选名单由主管老师签署意见,报校团委书记复核;学生工作部(处)拟推选名单由社团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学生文化活动管理中心审核,报学生工作部(处)领导复核。

(四)请各单位于10月18日16:00前按照本通知评选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拟获得者,并在本单位对拟推选名单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五)请各单位于10月22日9:00前,将公示后无异议的评选结果(签字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我处复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六)报请校领导办公会审议通过。

六、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缜密组织,全体老师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善始善终,做好评选、审查、公示和报送工作。

(二)各单位初选名单公示确认后,及时组织学生填写相关表格,上报批准后整理归入学生档案。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超 李梦婷

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教育与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62600844(5844)

附件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附件2:先进班集体、优秀住宿社区、优秀学生社团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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