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即将来临,由于寒假时间长、气温低,假期学校将对部分学生宿舍进行整修和保洁,为确保各位同学的财物安全,现将离宿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寒假期间各学生公寓将封闭,封闭时间为1月12日18:00—2月21日8:00,期间不得进入;请同学们离校之前务必带好所需物品,尽量将现金、证件、电脑、首饰等贵重物品带走。然后在育人导师处填写离校登记后,方可离校。
二、不便带走的物品,尽量放在壁橱内,并上锁;宿舍内存放的衣物、被褥洗净、晾干后再存放,并尽量置于高处,忌直接放于地面,以免发生霉变;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霉变、有毒性或有腐蚀性的物品。
三、离开宿舍前请务必确保水龙头总阀门、电源总开关以及室内所有门窗关闭(窗户插上防盗插销)。
四、在宿舍物品存放期间,若因个人存放不当(未按规定要求存放),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因本宿舍未关闭水电总阀,导致漏水、漏电对他人造成财物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五、东六A/BC、欧7学生公寓做为今年寒假留校学生集中住宿公寓,请按照要求,妥善把自己无法带走的物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做好封存。
六、离校期间请育人导师、楼层长深入学生宿舍,检查、督促室内卫生清扫、水电阀门和物品存放工作。
七、需要留校的同学请按学校要求,在1月13日搬进指定宿舍统一居住,留宿学生需严格遵照《关于统计寒假留校住宿学生信息的通知》和《必赢nn699net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入住。
八、寒假期间,后勤基建处将对部分宿舍水、电等方面检查和维修,请同学们理解并支持。
师生员工放假时间安排
在校学生为:
2020年1月11日正式放假
2020年2月22日—2月23日报到注册,2月24日正式上课。
员工寒假时间为:
教师自2020年1月18日开始放寒假,假期期间须对新学期教学、科研进行准备。凡是担任考试科目阅卷的教师,须按时完成阅卷任务并在1月15日前向教务科研处提交成绩,同时完成相关工作后方可离校。
各行政、教辅部门人员(含各专业学院、住宿书院党政领导)须按照12月份中层例会要求,完成2020-2021学年预算编制及绩效目标制定等工作并通过责任部门验收后,由本部门负责人酌情安排放假时间。辅导员(育人导师)放假时间及寒假具体工作安排由学务处(学工部)负责;后勤基建处、保卫处等部门的特殊岗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放假安排。
2月17日,全体人员正常上班。
假期及开学暖气供应时间
暖气及热水停供时间
欧洲街7号楼,东区6号楼A、B单元暖气及热水停供时间:1月21日19:00;
外教公寓、东区5号楼(留学生公寓)、园丁公寓及西亚斯御璟9号楼、11号楼寒假期间正常供应暖气及热水;
其他楼宇暖气及热水停供时间:1月18日19:00。
全校暖气及热水恢复供应时间安排
恢复供应时间:2020年2月16日8:00。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卫处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根据学校安排,2020年1月11日学生开始放假,1月18日教师开始放假。放假前期,各院(系)、处(室)要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破坏为重点的安全检查、自查活动,保卫处将对各办公楼宇、餐厅、施工工地、场馆等重要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查找每个环节存在的漏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寒假校园安全稳定。
二、请各书院通知到每位学生,放假期间请将大功率电器携带出校,将无牌(无证)摩托车驶离校园,保卫处将于3月份开展校园交通整治及校园安全隐患普查活动,届时将对各种违规使用的大功率电器进行查没,对无牌(无证)摩托车辆进行查扣。
三、妥善保管好办公设备、机要文件、印签等贵重物品,现金存放要严格遵照财务制度办理;放假离开办公室及宿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闭、水管是否拧紧、电源是否切断。
四、仓库、配电房、木工房、实验室、录音室等重点部位在放假前需做好安全检查、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无法处理及解决应及时汇总报送至保卫处,确保放假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五、放假前期,各住宿书院应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离校和寒假安全教育工作,再次将联系方式告知学生,保证假期期间通讯联系24小时畅通;寒假留校学生应安排集体住宿并加强管理,根据实际情况指派专人负责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严禁住宿期间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禁品,学生若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处理,不得延误。
六、放假回家及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关于禁止私自组织返乡班车的通知》,禁止寒假假期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旅游及包车返乡;各单位及学生不得在假期组织师生集体外出,严格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责任制,对违反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学院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放假期间,后勤基建处应对各餐厅、商户、施工工地等在离校前进行安全复查,待检查验收合格后方予允许落锁离校,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整改完毕后方能离校。
寒假将至,我校发现有个别企业中介利用在校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开始面向学生招聘短期工,还有个别中介公司雇用在校学生作为代理或中介,私自夸大工作条件及待遇,组织学生利用假期外出务工,扰乱了我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同时,这种私自组织的务工行为在交通、住宿、劳动环境等方面均存在安全隐患,学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且负责组织的中介或代理学生往往还要收取劳务提成,严重侵犯了学生利益。近年来,省内、外各高校因学生外出打工发生的问题较多,学生失踪、被拐卖、受骗、参加传销被控制等案件时有发生;劳动时间过长、薪酬不兑现或不足额兑现的权益纠纷经常发生;有关学生避开我校,不听劝告,最终交了路费,部分学生无工可打,甚至无路费返回。
以上行为给学生带来较大安全隐患的同时也损害了我校的声誉,给我校就业市场开发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为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校安全稳定及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校外任何组织或个人私自在校园内张贴招工广告或从事宣传、组织外出务工的各种活动。严禁任何学生团体和学生个人私自以“勤工俭学”、“社会实践”等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外出务工活动。
二、对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务工,且巧立名目收取费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依照有关规定,根据其规模和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三、学生假期经批准的实习实训等社会实践活动由教务科研处和各专业学院组织实施。各住宿书院要对相关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对实习实训学生建立可靠的联系方式,及时了解学生的实习实训动态。
请各住宿书院切实加强对学生寒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学生管理,正确引导学生假期社会实践,自觉防范和抵制外来非法招工,确保校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