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宿书院:
接河南省人社厅通知,2024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开始进行、按照原河南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办、残联联合发布( 豫人社函[2023]133号)文执行。结合我校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学校2024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范围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困难毕业生,可自愿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2、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4、来自脱贫残疾人家庭和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5、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6、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已享受过此项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及原则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 8月1日至8月20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陆),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2、学校初审(8月2日至8月31日)。
各学校要明确专人通过申报系统(http://222.143.34.190:8081/jyweb)对毕业生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毕业学年内,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审核不通过须学校须注明原因并及时反馈毕业生本人。
3、人工审核(8月2日至8月31日)。对申报过程中系统审核未通过,但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需要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申报,携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属学校进行人工审核。学校应及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对人工审核通过的,要在系统里标注并在申请表上加盖院校公章,将申报材料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4、汇总复核并公示(9月1日至9月30日)。各地人社部门要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学校初审通过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复核并及时反馈各相关学校复核结果。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将通过人员名单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学校应于9月30日前完成),对涉及毕业生个人隐私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公示通过名单上传系统,并将申报材料上报当地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汇总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核拨申请,同时将资金申请文件上传系统备案。
5、拨付资金。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原则上应于10月底前完成,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1、请各住宿书院结合当前工作的实际情况,运用多种渠道和灵活方式做好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宣传,确保学生知晓政策,避免符合条件的学生漏报和迟报(省厅文件、学生操作指南及本部门汇总的政策解读答疑,详见附件1、2、3)。
2、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21〕24号文件要求,2024届的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过程中系统将不再允许毕业生自主填报银行账户信息,全部由系统自动抓取。告知有意向申请该补贴的毕业生提前办理河南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特别强调一下社保卡必须是河南省内社保卡,如果学生持有外省社保卡系统是抓取不到金融账户信息的,需办理省内社保卡,没有社保卡的会影响申报提交。
3、请各住宿书院明确告知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好相关职责要求。因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毕业生自负。毕业生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由所属学校负责追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4、考虑我校实际工作的客观情况,结合学校有关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本次申报对各书院的相关工作进行简化,请各书院安排2024届毕业班育人导师加入2024届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协作钉钉群”,由就业创业办公室协助辅导申报和处理汇总各书院的学生答疑和后续人工审核等工作。
5、请各住宿书院注意本次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时间节点,如有所变动,我们将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咨询联系人:陈老师 殷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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