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10 预览次数: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在校期间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开办的信用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学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国家助学贷款的性质是商业性贷款。利率每年调整一次,利息每年结算一次。
学校每年为贷款学生支付风险补偿金和违约管理金。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
原则上,贷款期限为学制+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注意: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贷款同属国家开发银行,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贷款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贷款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生;
2、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3、家庭收入水平低于学校所在地城市上一年度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准备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申请人父母的户口本复印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