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明礼住宿书院学生工作报告制度

明礼住宿书院学生工作报告制度

(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办学理念,加强书院日常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一)规范书院日常管理,确保信息沟通及时有效。

(二)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报告体制。

(三)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四)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及时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

二、报告范围

(一)重大突发事件

1.涉及师生人身安全的突发事件,包括学生离校出走、学生集体冲突、学生严重心理疾病、校内外意外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等情况;

2.与学校或本校师生相关的刑事、治安案件;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等);

4.其它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及校园稳定、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重大情况。

(二)重大成绩和重大活动。

《明礼住宿书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关规定的重大成绩和重大活动和各社区所属学生自行组织的重大活动。

(三)书院各专项工作基础信息。

(四)其它情况。不属于上述范围,但认为有必要上报的情况和问题等。

三、报告程序和相关要求

(一)报告责任人为育人导师主管、专项工作负责人、育人导师。

(二)报告时间:突发事件执行《明礼住宿书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

(三)报告程序:报告责任人按月写出书面报告 (表)提交书院领导班子,重大事项按已有的规定程序、方式和时间进行报告。

四、责任认定与追究

基础工作信息月报制度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与年终评优和业绩考核挂钩。对重大突发事件迟报、漏报,故意隐瞒真相瞒报、谎报、少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少报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明礼住宿书院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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