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明礼住宿书院民主生活会制度

明礼住宿书院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健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使书院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共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

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和校党委要求,也可以临时召开。会议日期和议题,一般应提前一周通知班子成员,非中共党员根据需要可列席。

二、会议内容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校党委决议的情况;

(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五)其它重要问题。

三、参会人员

民主生活会由书院党总支书记召集和主持。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因故缺席的人员要提交书面发言,并在会上宣读,列入会议记录。会后,召集人要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四、准备工作

1、根据校党委的要求和书院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领导班子成员都要联系思想实际,对照学习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班子成员都要写出书面发言材料。

3、书院党总支委员会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应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五、会议要求

(一)民主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要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不得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二)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定改进措施,限期加以解决;需要校党委帮助解决的,应及时报告。

(三)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由办公室整理会议记录,交书记签字后,向分管校领导和党委组织部报送。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在书院内及时通报。对于师生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视情况用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中共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明礼住宿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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