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明礼住宿书院党政班子廉洁从政制度

明礼住宿书院党政班子廉洁从政制度

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度

(一)坚定政治信念,贯彻学校各项工作要求,忠实地履行岗位职责。

(二)自觉维护班子和领导的权威,识大体,顾大局,不得搞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和无政府主义。

(三)对书院党政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更不得不分场合、不负责任地散布个人意见。

(四)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在服从全局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负责地开展本职工作,加强团结和协作,遇事不推诿、扯皮,全面负责分管的相关工作。

(五)发扬党内民主,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虚心对待群众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执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一)书记、院长须定期或不定期向班子成员报告学校或学院重大事件、突发事件。

(二)学生主管、副主管、要执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做到信息沟通及时、畅通。

(三)党政领导外出公务或请事假,除履行相应请假手续外,仍需告知书院学生办。

三、执行廉洁自律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党的 “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两学一做”和中央、省市及学校颁布的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在党员干部中起表率作用;自觉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要求,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等工作表格。

(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抵制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拒绝影响工作公平公正的宴请活动;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费宴请活动,严格按照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规定,不超标准接待。

中共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明礼住宿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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