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和学生考勤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端正教风、学风,确保教学效果和质量,学校重申课堂教学管理、课程辅导、成绩考核及管理要求如下:
一、加强课堂管理
1.教师进入教学楼和教室须着装庄重、得体。
2.教师须提前到教室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
3.教师严禁上课时接听电话、会客或随意离开教室。
4.第一堂课应当讲解课程提纲的内容。
教师须科学安排全学期的教学工作。根据教学大纲、课程提纲备好每一节课。
5.课堂教学须目标明确,逻辑严密,论证严谨,基本概念和知识点准确,重点突出,能有效突破难点;讲授内容要合理把握深度和广度。
6.教师应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灵活运用各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尊重学生的提问和发言,课堂讨论要有引导和控制,尽可能集中回答学生的共性问题,包括教学平台上学生提交的问题,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7.教师必须站立讲课(身体原因除外),教态自然大方;须用普通话教学,教学语言清楚流畅,生动文明。板书有条理,字迹清楚。
8.教师应强化课堂管理意识。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及时予以制止处理。学生如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经批评教育不改者,教师有权责令其退出教室,情节严重者,报学生所在学(书)院给予纪律处分。
二、加强课堂考勤
1.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考勤,每次上课要点名。可采取不同方式、方法,尽可能占用较少时间完成。单行政班上课时,必须每次课全部点名(含重补修学生);合班上课时,每次课点名人数不少于1个行政班。并填写《课堂考核及成绩记载表》。
2.任课教师应及时向育人导师通报学生考勤情况。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对于一门课程全学期缺课1/3的学生,取消其参加期末考试资格;一学期累计旷课20学时、30学时、50学时、超过50学时者,各学院要及时报学务处。学务处核实后按照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分别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开除学籍处分。
3.对于学生的考勤情况,任何人不得瞒报和包庇,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连带责任。
4.对于出勤率不高的班级,相关学院、书院要及时核查学生缺课原因,并采取措施提高学生到课率。
三、加强课程辅导
专职教师每学期必须安排不少于16学时的集中 (或利用教学平台泛雅、sakai系统) 辅导、答疑,并有完整的集中辅导、答疑记录(包含答疑时间、地点、班级、人数、内容)。
四、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
(一)、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原则:
1.每门课程考核包括:2次小测验、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其中,课程小测验和期中考试分别由任课教师、各专业学院根据课程进度自行安排;期末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小测验和期中考试成绩必须及时记录在《课堂考核及成绩记载表》。
2.成绩评定:考试课程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4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60%;考查课程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6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40%。
3.成绩登录
“课堂点名”、“课堂参与度”和“小测验”三项之和作为平时成绩以百分制登录在“教务系统”的“平时成绩”项内;
A)考试课程:课堂考勤10%、课堂参与度(含作业)5%、小测验10%;期中考试成绩占该课程总成绩的15%。
B)考查课程:课堂考勤10%、课堂参与度(含作业)5%、小测验(含实验、实习报告)20%;期中考试成绩25%
“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分别登录在“教务系统”对应项内,总评成绩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对于个别不适用于上述考核成绩评定原则的课程,专业学院可根据课程性质及特点自行确定课程考核方案,经教研室→系→专业学院逐级签署意见,开课前报教务处备案,任课教师于开课后2周内登陆“教务系统”完成成绩比例调整。
(三)、任课教师应按要求及时记录和公布学生平时成绩。小测验成绩考后1周内、期中考试成绩考后2周内向学生公布;考勤情况每月向学生通报一次;平时成绩(含考勤等综合成绩)学期第八周和第十六周分别向学生通报一次。以充分发挥平时考核对学生学习过程的指导、评价和监督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经批准缓考的学生,其平时成绩与期中考试成绩由该课程的原任课教师登录。
五、专职教师除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外,必须参加周三下午的业务学习。积极进行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学方式和方法,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该工作量的考核由各学院负责,教务处随机抽查。
六、兼职教师必须按要求完成课堂点名、课程小测验、期中考试环节。
七、各学院要按上述要求,随时对教师和学生的教学与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教务处也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凡有违反学校规定者,一经查实,将按照《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教学事故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