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院:
为引领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反思,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和专业素质的提高,按照《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自我评价实施细则》(院教〔2016〕40号)规定,本学期教师自我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 教师自评时间
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4日
二、 教师自评内容
教师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管理、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7个方面。
三、 参评人员及要求
本学期担任有授课任务的全体专职教师都需进行自我评价(若有不参加教师自评者,扣除其当前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成绩10分)。
任课教师要依据《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自评适用)》对自己进行真实、客观的评价,并结合自评情况填写《教师个人改进计划》,教师需选取3项有必要着重改进的方面,并列出有针对性的改进策略。
该表由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交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小组签署意见(纸质版上交1份至教学督导办,学院留存1份)。请各专业学院于2019年1月4日(第18周周五)下午下班前上交本学院教师自评表(含教师名单)。
希望各学院重视本次教师自评工作,组织教师认真做好自我评价及改进工作。
督导审计处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