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1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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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12-20 访问:277次
接教务处通知,缓考办理时间为12月22日—28日(考查课和考试课时间),届时学生个人教务系统缓考模块将打开。请需要办理缓考的学生(允许缓考情况:1、因病,出具医疗证名;2、考试时间冲突)在系统开放规定时间内,提交缓考申请,
同时,于考前将填写好的缓考申请表和相关证明资料送达15-209国教院办公室进行审批(详见附件)。
注意:当课程已经考试完毕,不得再办理缓考手续。
国际教育学院办
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