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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务处关于“小学期重修(清考)”的重要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1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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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3-03 访问:698次

学生重修须知

(非应届学生)

各专业学院直属系:

根据《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院教[2008] 2号)》第四十三“对于毕业当学期无机会安排重修的课程,可单独组织1次毕业前重修考试”和四十四条“学生重修原则上采用跟班形式”之规定,自明年起(2012年)毕业班学生不再安排毕业前所有课程的重修考试,仅安排本科学生第7学期(专科学生第5学期、专升本科学生第3学期)不及格课程的重修;本科学生第1-6学期(专科学生第1-4学期、专升本科学生第1-2学期)不及格的课程,应当选择跟班重修。

请各院系及时提醒本院系有不及格成绩或需要重修的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的重修报名时间,报名进行跟班重修。

教务处

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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