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出国留学奖学金的评选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文件(见附件:院学[2013]52号)。根据新修订的评选办法开展2013届出国留学奖学金以及国际教育学院富特海斯优秀学位生的评选工作。上报时间截止至2013年5月3日下午16:00。
相关评选要求如下:
出国留学奖学金的评选
出国留学奖学金评选依据院学[2013]52号文件(见附件1)执行,并将以下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一)《毕业生综合测评表》纸质档一份(正反打印并加盖专业学院〈部〉公章)。
(二)“A4幅面成绩总表”纸质档一份(正方系统——毕业生管理——A4幅面成绩总表;加盖专业学院〈部〉公章或教务处公章)
(三)学生获奖和任职情况一览表和学生各种任职(获奖)证明和证书(复印件)。
二、时间安排
5月3日前将评选材料报送国教院辅导员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一)出国留学奖学金中学生成绩为前七学期平均成绩。
(二)拟获得出国留学奖学金学生,如最后一学期成绩出现不及格或大幅度波动,将取消其资格,学校将依据面试成绩高低,顺次替补。
(三)请各专业学院(部)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国际教育学院富特海斯优秀学位生的评选参照最新修订的出国留学奖学金的评选办法执行,上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也为5月3日。
附件:1、院学[2013]52号文件
2、出国留学奖学金综合测评表
3、学生获奖和任职情况一览表(样表)
4、任职证明(自行下载打印)
关于评选2013届出国留学奖学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