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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3届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0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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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毕指<2012>31号)和《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规定,2013届省、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本次推荐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对象和比例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参评对象

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经省招生考试机关审批录取,具有我校学籍的2013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参评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2013届毕业生。

(三)评选比例

省、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6%;其中,3%为省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祖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集体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

(二)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在校期间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 “三好学生”、“文明先进个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四)按时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在校期间无不及格现象(补考或重修后通过的,按不及格计),考试成绩以正方教学系统为准。如有缓考者不能参评。

(五)本科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国教院学生须通过密九考试);

(六)在学生中有较强代表性;

(七)中共党员,响应国家号召投身“老少边穷”地区就业、创业的或积极参与科研工作取得一定成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评选和审批程序

(一)各单位应在所属范围内认真组织宣讲本通知精神,并予以张贴公布。

(二)各单位应于2月 26日前,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评选出拟被推荐人,并将评选出的名单在本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各单位应于3月1日17时前,向我处报送《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正反两面打印,省级一式两份、校级一份,填写时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水笔< 表格见附件1、2>或者直接打印)和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被推荐人名单汇总表(电子、纸质档各一份,纸质档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表格见附件3、4>),经我处复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校级优秀毕业生被推荐人,报经校领导办公会审议通过,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省级优秀毕业生被推荐人,经校领导办公会审议通过,报省教育厅批准,授予“河南省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五)《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和《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本人档案。

四、各单位名额分配

院(部)

校级优秀

毕业生人数

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人数

备注

商学院

137

68

各单位评选的优秀毕业生人数不得突破分配名额。

外语学院

51

25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46

23

艺术设计学院

15

7

国际教育学院

59

25

法学院

13

6

基础教学部

7

3

体育学院

7

3

音乐学院

11

5

新闻与传播学院

5

2

护理学院

10

5

歌剧音乐剧学院

3

1

合计

364

173

附件:

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3.省级优秀毕业生被推荐人名单汇总表

4.校级优秀毕业生被推荐人名单汇总表

关于评选2013届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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