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教师誓词(试行)》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10-11 点击数:
分享到: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教师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省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经过前期征集、评选、征求意见等程序,省教育厅研究通过了旨在体现教师职业精神的《河南教师誓词(试行)》(附后,以下简称“教师誓词”),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要充分认识教师誓词的重要意义
教师誓词是河南省教师从教的宣言,也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的准则,蕴含着全省广大教师的理想信念和责任与使命,是广大教师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实践的总结和升华。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教师誓词活动,积极营造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舆论环境,把广大教师的认识和行为统一到教师誓词所蕴含的精神上来,将宣传和践行教师誓词作为加强师德建设、坚定教师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要建立教师集体宣誓制度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教师宣誓制度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将教师誓词作为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宣誓活动列入师德教育和师德师风先进校考核工作的重要指标。
(二)新招聘教师正式上岗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要统一组织教师举行宣誓仪式。教师节应组织重温教师誓词活动。
(三)宣誓会场要悬挂国旗。宣誓人要着装整洁,仪态端庄,面对国旗,列队,整齐肃立。领誓人站于列队左前方。
通过建立教师宣誓制度,进一步弘扬高尚师德,展现河南教师的职业理想、职业操守和职业精神,充分认识人民教师的光荣使命,促使教师恪尽职守,履职尽责。
三、要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
各单位要以教师誓词的印发为契机,将学习、宣传和践行教师誓词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创新师德教育,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师德宣传,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严格师德考核,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突出师德激励,促进形成重德养德良好风尚;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失德现象;严格师德惩处,坚决遏制失德行为;加强师德保障,切实将师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多种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努力营造树师德、铸师魂、正师风的良好氛围,将我省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促进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积极贡献。
河南省教育厅
2014年9月9日
附件
河南教师誓词(试行)
我宣誓:
我志愿做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国守法,敬业爱岗;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传承文明,勇于创新;严谨治学,启智求真;为人师表,乐于奉献。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宣誓人: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