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龚豫宁同学转学(转出)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学生转学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同意龚豫宁同学提出的转学(转出)申请。现将转学(转出)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7日。
对以上公示人员如有异议,请以电话和书面方式与学校监察审计办公室或教务处联系。
学校监察审计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626052997
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0371-62605680
姓名 |
生源地 |
入学年份 |
高考总分 |
录取批次 |
录取专业 |
申请转入学校 |
申请转入学校专业 |
龚豫宁 |
河南省 |
2023年 |
454 |
本科二批 |
建筑学 |
南阳师范学院 |
智能感知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