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宿书院: 根据6月20日2020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会议精神,及郑州市招生考试中心《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高考考前准备及考务工作的通知》(郑招考中心[2020]39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专升本考生体内植入特殊物品相关要求的通知如下: 考生因身体原因需要带入考场的特殊物品(如助听器、胰岛素注射泵、体内植入的金属材料、心脏起搏器、轮椅、拐杖等),须提供有负责该生高考体检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考区招办审核备案。专升本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证明,考区招办审核备案。考生入场受检时需出示以上证明材料。 经与学校门诊部沟通,请各位书院老师通知有需求的专升本考生,在7月1日8:00—7月2日11:30期间到学校门诊部进行缴费体检,体检前须在“2020年专升本考生体内植入特殊物品入场证明”上填写个人信息,“2020年专升本考生体内植入特殊物品入场证明”经校门诊部核实确认后,学校统一盖章,随准考证一同发放。
教务科研处 后勤基建处门诊部 2020年6月29日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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