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02 点击次数: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全校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打造文明守纪的和谐校园,提升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企业法律风险管控能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22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工作安排,结合学校整体工作部署,法学院联合企业法律风险管控研究中心、启贤住宿书院于2022年12月1日下午3时利用腾讯会议形式举办了《民商事案件的裁判思维和方法》学术报告会。
本次学术报告会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一级法官刘平安担任主讲人,法学院企业法律风险管控研究中心负责人郭杰教授主持,法学院院长王龙天教授、启贤住宿书院党总支副书记刘东伟、招生办公室主任兼法学院合格评估助理朱红强、法学院办公室主任吴飞、启贤住宿书院分团委书记冷炎以及副书记黄影、河南省法学虚拟教研室成员单位师生、法学院与启贤住宿书院师生线上参加了此次学术报告会。
启贤住宿书院党总支副书记刘东伟致欢迎辞。他表示,宪法的普及,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重大意义。企业法律风险管控研究中心负责人郭杰教授介绍了主讲人基本情况。
报告人刘平安法官从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高度,以日常审判活动的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民商事裁判思维与方法,从民事诉讼收案范围看人民法院职责和定位,分别阐述驳回诉讼请求和驳回起诉的概念并指出二者的区别。强调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他讲到民事性案件宜偏重实质公平,注重个案纠纷解决,但不宜忽视普遍规则引指功能,用真实案件介绍民事性合同,倾斜保护弱势一方以追求实质公平;而商事性案件更加偏重效率和统一裁判规则的指引,重视相关社会背景下的价值判断和具体利益衡量。最后引用沈家本先生的话“不可无法,亦不可尽依法,用法而行之以仁恕之心,法何尝有弊?”体现出要重视法律实施,情理法兼顾。
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温度。法律的存在时时刻刻令我们感受到生活在这个国家的幸福所在,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要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坚定对法治的信仰,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法学院 文图/吴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