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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进校园】我校与新郑市人民法院共同举办“刑事案件庭审进校园”法学实践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在校大学生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3月27日,我校与新郑市人民法院共同举办“刑事案件庭审进校园”法学实践教育活动,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涉嫌盗窃罪案及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搬”进学校,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庭审现场”转为“普法课堂”,文法学院本学期修读《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学生与全校师生500余名“沉浸式”旁听庭审,座无虚席,一键开启普法“零距离”。法槌“咚”的一声敲响,庭审理正式开始。此次庭审由新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徐科研担任审判长,张延莉法官担任审判员,陈子合担任人民陪审员,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新郑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及盗窃罪案件。活动有助于预防大学生陷入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通过审理与大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违法所得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刑事案件,学生们能更清楚地认识到网络诈骗的危害性,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避免踏上犯罪这条不归路。告诉大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公诉人所说的“赚钱要以守法为前提”意味深长,令人印象深刻。

真实的庭审现场,庄重的庭审示范,给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警示教育课公开课。促进了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学生们在课堂上学习的法律知识,通过庭审的实地观摩得以实际应用和检验,这不仅提高了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也为培养优秀法律人才打下了坚实基础。我校与新郑市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的“刑事案件庭审进校园”法学实践教育活动,对于普及法律知识、预防犯罪、促进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等方面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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