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文法学院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文法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毕业论文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届毕业生需要完成毕业论文的学生

1.法学专业。2020级法学专业161人、2020级法学专业(商标专利方向)学生56人。

2.汉语言文学专业。2020级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249人。

3.法学辅修专业专业。2021级法学辅修(法学双学位)班学生57人。

二、毕业论文管理

1.管理组织。学院处理毕业论文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毕业论文过程管理,具体人员及职责见学院毕业论文工作方案。

2.指导教师资格及指导数量。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兼任教师、文法学院实习基地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实习指导教师。每人指导毕业论文不超过10人。自即日起,由学生和经系主任确认的具有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直接沟通、双向选择初步确定。教师确定指导的学生后,按照要求填写毕业论文指导信息表,最后由系主任统一调配。

3.毕业论文选题。由毕业论文指导老师与指导的学生共同拟定,报所在系主任,组织有关校内老师和校外专家审核确定。毕业论文选题坚持“一人一题”的原则,论文题目尽量是在实践环节完成的题目。

4.开题答辩。2020级法学及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开题答辩初步安排在11月16日-19日期间;2021级法学辅修(法学双学位)班学生毕业论文开题答辩初步安排在10月底。

三、毕业论文指导要求

1.履职尽责。担任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按计划开展指导工作,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指导学生,与学生交流、讨论。定期检查学生工作进度和质量不少于8次,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2.诚信原创。各位学生要坚持诚信原则,坚持原创原则,坚持在毕业实习实践过程中完成毕业论文,坚决杜绝杜绝毕业论文的抄袭剽窃、买卖论文和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

3.加强监管。学院加强对毕业论文撰写实行全程监控,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检查督导,重点检查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

2024年学校将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24届学生毕业论文将是评估专家检查的重点,学校已经明确2024届毕业论文初次答辩初步确定在2024年5月中旬,初次答辩该合格的,毕业证书将在6月底发放;二次答辩将安排在6月底7月初进行。初次论文答辩不合格的,只能参加二次答辩,二次答辩合格的,毕业证书将会在8月份发放。毕业论文达不到答辩要求、二辩成绩仍“不及格”、校外专家审核“不合格”的,需要退回修改或重做。学生修改或重做后,须重新提出答辩申请,论文审核合格后方能参与补答辩。请各位指导老师和学生都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工作,尤其是需要在2024年7月份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入辩的学生,务必要注意,一定要提高论文质量,争取初次答辩合格。否则会直接影响自己的就业等工作。

有关毕业论文的详细要求,请注意后续通知。



文法学院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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