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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召开2021-2022学年员工绩效考核评定会

根据学校2021-2022学年绩效管理的总体安排及考核要求,本着“按劳分配,公平激励,绩效优先,责酬相符”的原则,法学院于2022年12月4日以线上形式组织召开了2021-2022学年员工绩效考核评定会。法学院院长王龙天、法学院各教研室主任及法学院办公室全体人员参会,法学院办公室主任吴飞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是针对学校绩效考核安排及相关要求,结合法学院全体员工2021-2022学年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2021-2022学年员工绩效考核方案予以制定并组织实施。会上法学院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小组成员(即各教研室主任与教师代表)分别对员工工作量,员工履职时间,员工绩效核算依据,转岗、离职、外出培训员工绩效考核等几个问题进行了发言与讨论,最终提出了专业性、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王龙天院长要求根据本次会议确定的意见,依据学校已公布的法学院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前期优秀员工评选方案,再进一步细化,确定员工绩效考核方案并尽快实施。他要求考核方案中应以员工实际工作绩效和平时表现为主,应重点考核课堂教学工作量、日常工作和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参与学院内涵建设等方面的表现。同时,考核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员工权益;要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做好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解释;考核成绩上要体现出教师的工作量差别,体现绩效的激励性。

本次会议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准确、全面地对教师进行评价,激励和提升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学院整体教学质量的提高。(法学院  文图/朱伟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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