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星期三,清明节)放假1天。
二、工作安排
(一)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和三级带班、双人双岗值班制度。除学校总值班室值班外,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值班,于2023年4月3日(星期一)前将值班安排情况(附件)纸质文档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通过OA)报送至党政办公室王燕老师处。
(二)值班期间须做好值班登记,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三)安全保卫处要做好假期期间校园巡视和秩序管理,后勤服务中心要做好假期期间在校师生的生活保障,确保假日期间校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