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广大师生员工:
为切实加强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岁末年初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安全[2022]40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安全函[2022]749号)精神,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前,各单位要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破坏为重点的安全检查、自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分析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发挥保卫、基建、后勤、实验室管理、学工、食品安全等多口径合力,开展覆盖消防安全、校车安全、实验室安全、网络安全、电气使用安全、燃气设备安全、危化品安全、校园施工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及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对不担任值班和留宿等任务的办公、宿舍等区域要在确定水、电、气关闭及门窗闭锁后张贴封条,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整改完毕后方能离校;仓库、配电房、基建工地、木工房、实验室、图书馆、场馆等重点部位在寒假期间要加强检查整改,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限时整改、闭环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无法处理和解决的应及时汇总报送至安全保卫处,严格做到对学校安全隐患“清死角、除空白、扫盲区”的全覆盖整改,确保实现防患于未然、化解于萌芽,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寒假期间,学校封闭管理,学生非必要不留校,确需留校须经过审批并报安全保卫处备案。安全保卫处将加强各类人员出入管控,临时人员入校严格执行“谁报备、谁负责”制度,除正常的值班值勤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校。
三、各单位要妥善保管好办公设备、机要文件、印签等贵重物品,现金存放要严格遵照学校财务制度办理;要提醒师生员工离校时将贵重物品携带出校,防止丢失被盗。
四、各单位要教育师生坚持做好个人自身防护,做自身健康管理第一责任人。寒假入校工作期间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严格落实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五、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师生的安全离校、返校和寒假安全教育工作,加强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意外伤害、疫情防控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拥挤踩踏等造成的意外伤害。尤其对校外租住的学生,要进行重点安全防范教育,特别注意用电、用气、用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六、各住宿书院育人导师应将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重点掌握学生寒假期间动向及在外务工情况,发现学生打工被骗或遇紧急求助要及时上报并配合做好协调、处置、安抚等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引发涉稳问题。
七、寒假应安排留校学生、外籍人员集体住宿并加强管理,负责留校师生管理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严禁住宿期间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禁品,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学生若发生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报告处理。
八、商管中心要利用寒假放假前对值班餐厅的食品安全、烟道油污、消防隐患、卫生死角等进行督查和整改,重点对每个档口的烟道、燃气、消防通道等进行检查验收,商户和餐厅要在确保无安全隐患和防护措施到位后张贴封条方可离校。
九、党政办公室要加强对校车运行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利用寒假对车辆故障、安全防范等进行整改,特别要加强对雨雪冰冻天气的防范,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十、教务处要加强假期期间化学品、危险品、实验室、教室等重点目标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工作机制,确保危化物品保管规范,实验室各项安全防护到位。
十一、图书馆、资产中心要加强寒假期间人员的值班值守和安全防范工作,安排人员定期对所属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及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并处置;要紧盯微小仓库、库房、储物间等部位的消防隐患排查和整改,发现电线裸露、易燃物堆积、防范措施不到位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十二、基建处要加强对基建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操作施工流程,防范施工安全隐患,加大对生活区域的大功率电器、取暖设施、用火用电、私拉乱接等安全隐患的查处和整改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寒假期间施工安全。
十三、各单位要加强雨雪冰冻天气的预警和防范工作,制定防护措施,配备相关防护用品,确保校产不受损失,人员不受伤害。
十四、师生放假回家及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疫情防控要求,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假期组织师生集体外出,对违反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五、各单位在寒假期间要安排好值班执勤工作,明确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值班地点和电话等。各单位值班期间应做好值班登记,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十六、1月6日,安全保卫处将联合监察审计处等相关单位对各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整改验收通过方可离校。检查验收过程中,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整改效果不好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及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实行挂牌督办、启动问责,以雷霆手段促进各单位将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决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十七、寒假留校人员信息请各单位、住宿书院总院收集统计后于2023年1月5日下午下班前通过OA报送于安全保卫处吴金发老师处。
安全保卫处假期值班电话:内线5110
安全保卫处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