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纪委不是党内公检法 纪检工作也不全是抓贪官
原标题王岐山:纪委不是党内公检法纪检工作也不全是抓贪官
如今,不少人习惯于从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的言行来分析“打虎拍蝇”的节奏。有的人甚至量化到分析出多少天不见他,就会有多大的老虎被打,如今这个节奏没变,但老王的活动和讲话中又更新了新内容。
几天前,王岐山去了河南,这是两会后他首次出京调研。这次,王岐山强调的是“纪律”。
“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这不是他第一次强调纪律。只是这次更加明确:第一,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第二,这个压力要层层传导,把责任落实到地市一级。
党的十八大后,中纪委因“打虎”而备受关注。“打虎”成绩斐然,大家都在关注中纪委下一步在其他方面还将有何动作。
打虎成绩有目共睹:老王却说纪委不当党内公检法
昨天晚上十点,中纪委网站刊发了这样一篇文章:《以啄木鸟精神严格执纪》。文章提出,党的各部门和各级党委都要自觉承担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发现违纪苗头要马上去管,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像啄木鸟那样,发现虫子,就及时啄出来,保证树木的健康,否则就是失责。
同样意思的文章并非第一次发。此前,3月22日,中纪委网站还曾刊发一篇文章《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讲到的就是“执纪是纪委的本职”。文中说,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回归本职、回归“原教旨”,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对执纪的重要性,甚至用到“原教旨”这样比较重的词,可见老王和纪委对这个职能的重视。
这不禁让人想到,有声音说纪委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只要干部不违法,违纪的“小节”或许就不追究。
对此,王岐山已给出回答,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纪检工作也不全是抓贪官。
王岐山此次在河南调研,再次强调了管党治党应该靠什么——那就是“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而对于百姓而言,“打虎”固然解恨,但似乎离自己还是远了一点,身边的“苍蝇”才更加让人讨厌。而实实在在把执纪的使命履行好,老百姓才更能体会从严治党带来的变化。
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也是要告诫那些“违纪已过、违法未满”,特别是喜欢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推诿扯皮的领导干部要当心了:不守纪律,一样被查!
不是“好同志”就是“阶下囚”:老王说这不行
细究“纪委只重打虎”的观点,其实是错把法律当作了管党的尺子,容易把干部两极划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
领导干部的腐败往往从小错开始,违法也往往从违纪开始,特别是在位时的春风得意、前呼后拥,更容易使其忘记了纪律的刚性约束,以为自己可以侥幸游走在红线之外,而最终从“破纪者”逐步变成“破法者”。
对于扭转“好同志”与“阶下囚”的两极印象,王岐山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北京代表团审议时就有表述,“从严治党就要执纪必严、动辄则咎,体现纪律的严肃性。”“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决不能放任自流。”
落马贪官的忏悔录中,不乏这样的说法:“有谁能及时提醒,早一点给我纪律处分,就不会走在今天这一步”。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严明纪律、严肃处理,用著名作家二月河的话来说,“既是雷霆手段,也是菩萨心肠”。
党培养一名领导干部不容易,查处腐败分子,对党组织的伤害远远大于对个人的伤害。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把纪律挺在前面,实则是时刻使领导干部有得以“出汗排毒”的疗法,防止党员干部由违纪跌入腐败的深渊,体现的是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对党员干部的关心。体内无毒,才不至于腐化堕落。而干部不能腐、不敢腐,从严治党才真正见了效。
对老百姓跟前的违纪行为:老王说有三招去治
关于纪律怎么抓怎么管?王岐山讲了三点。
第一,王岐山强调“纪律是不可碰触的底线”。今年两会期间,王岐山9天6谈反腐,提到“纪律”讲的生动,说它不是“纸老虎”、“稻草人”,是“带电的高压线”。无非就是把话说在前面——谁违纪就处理谁,决不放任自流。
第二,王岐山说“要敢于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冲着纪律去,领好班子、管住干部、以上率下,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既不能光说不干、也不能大轰大嗡。”
这里的“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就是告诉“一把手”们不仅要自律,还要管好你手下人,班子出了事,班长脱不了关系。
第三,王岐山还说“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严格执纪、动辄则咎,抓早抓小”。
“抓早”为了防止领导干部小错酿大祸,“苍蝇”变“老虎”,不要成了阶下囚才悔不当初。
“抓小”则和百姓联系更紧密,对于办事看脸、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推诿扯皮这样的行为,今后休想!这样不仅治了一人,对其他人还有警示作用。
这次王岐山和中纪委持续强调严执纪,无非是要强调:查大案是职责,纠小错更是职责。风气不是一天形成的,风气的转变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治标要入微,关口要前移再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