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日期:2023-05-22 访问量: 分享到: 扫描二维码手机查看 关于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全体教职员工:2022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已于2023年3月1日开始,截止目前,尚有一部分员工未进行个人所得税清缴汇算。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新郑市税局要求我校务必在2023年5月30日之前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我校大部分员工涉及退税,请各位老师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办理,需要补税的老师,请及时办理申报并缴纳税款,以防产生滞纳金及受到税务部门的相关处罚,影响个人征信。已经完成申报手续的老师,请及时查看申报结果,确保系统提示已申报完成。请各位教职员工务必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详细操作流程请关注“西亚斯学院财务资产处”微信公众号,查看“个税APP年度汇算简易申报指引”相关内容。如教职员工在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财务资产处联系协助办理,协办电话:62600864,税务专员电话:13683827676(郝老师)。特此通知。 财务资产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