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催缴学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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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9-18 访问量:
各专业学院(系):
自学校财务处9月23日《关于催缴学费的通知》发布之后,大部分专业学院(系)积
极开展本单位欠费生的学费催缴工作,截至目前,绝大部分的学生已按规定足额缴纳了
本学年学费,但仍有少部分学生(约181人)至今未缴纳学费,为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
顺利展开,学校财务处再一次向全校发布通知,请相关单位督促欠费学生尽快缴纳学费。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学校财务处拟制了《催缴学费通知单》,欠费名单将按照学生
所属院系以邮件形式发给各单位领导及辅导员,欠费学生确认并经辅导员审核签字后,
务必于10月29日之前,以院系为单位将《催缴学费通知单》返回学校财务处(催缴学费
通知单见附件)。
另外,为培养学生良好的信用意识,学校将对欠费学生依据欠费金额按日利率千分之五
的比例加收滞纳金,但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在出具“三级贫困证明”后可以免交滞纳金。
若有疑问,请咨询学校财务处王秋成老师(内线 5864 )。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财务处
2010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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