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对《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行政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法(试行)》(院综〔2017〕18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必赢nn699net行政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6月6日
必赢nn699net
行政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行政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高行政监察工作效能,保障全体师生的切身利益和民主权利,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根据《必赢nn699net行政监察办法》(校综〔2019〕5号)、《必赢nn699net行政监察案件查办工作规定》(校综〔2019〕1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监察审计处受理对学校各部门及教职员工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投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其中对监察审计处实施行政监察并提出处理建议给予的政纪处分和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由理事长指定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受理。
第三条 行政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第四条 学校鼓励实名举报,保护举报人,对匿名举报确有事实根据的,予以受理。
第五条 学校公开通讯地址、接待地点、意见箱、电话号码以及电子邮箱等信访举报方式。
第二章 受理
第六条 举报人可采用电话、信函、网络、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举报。
第七条 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人姓名、部门、违规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
第八条 对下列信访举报事项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我校行政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受理范围的。
(二)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
(三)有关职能部门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
第三章 举报处理
第九条 不属于监察审计处受理范围的,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属于监察审计处受理范围的,按规定程序调查处理。
第十条 调查处理的信访举报事项,按照下列方式组织实施。
(一)经过初步审查,需要开展调查的,按照《必赢nn699net行政监察案件查办工作规定》进行办理。
(二)对反映的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具体事实、无可查性的,经领导批示后暂存。
(三)举报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约请有关部门共同调查。
第十一条 行政监察举报办理时间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限期内办结的,经校领导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
第十二条 对实名举报的事项,应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第十三条 举报事项处理完毕后,承办人员应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第四章 纪律与奖惩
第十四条 实名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情形分别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一)对举报非经济类案件,包括失职渎职、侵犯学生权利、影响教学管理秩序类的违规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1000至5000元。
(二)对举报经济类案件,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2000至10000元。
(三)多人举报同一问题的,奖励最先举报者,联名举报的,奖励金额发给联名人按照具体情况和贡献分配。
第十五条 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教学及正常工作秩序的,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依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及行政监察建议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追究其相应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监察人员应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客观公正,恪尽职守,不允许接受被举报人礼品、钱财及任何形式的帮助,如有违反,经核查属实的,将给予开除处分。
(一)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应保密,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
(二)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部门、被举报人;转办举报件时,如内容的泄露可能造成举报人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应隐去署名将举报内容摘转。
(三)接受举报人举报或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在保密情况下进行。
(四)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人员,应尊重举报人的意愿,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和身份。
对泄露举报人信息和举报内容的责任人,按照《必赢nn699net行政监察办法》(校综〔2019〕5号)第三十五条“行政监察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将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追究其相应的行政与刑事责任”的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保障被举报人的合法权利,经调查未发现被举报人有违纪问题的,可根据举报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应被举报人的合理要求,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情况,澄清事实。
第十八条 处理举报问题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事先申明并回避,当事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如未事先说明,经核查属实的,将视情节轻重依规处理。
(一)本人是被举报人或是被举报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及其近亲属与被举报的问题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被举报问题有其他关联,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举报人的举报或打击报复举报人。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按照《必赢nn699net行政监察办法》第三十四条“对申诉人、举报人、控告人、检举人或者监察人员打击、报复、陷害的,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将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追究其相应的行政与刑事责任”的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设立信访举报专项奖励基金,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监察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行政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法(试行)》(院综〔2017〕18号)同时废止。
必赢nn699net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