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发掘树立更多学生典范,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的通知》,现将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评定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办事机构,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各单位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评定推荐工作。
二、适用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举止文明,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评选期间不在纪律处分考察期;
(二)家庭经济困难,通过学校当年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三)道德品质优良,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全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学业重修或补考通过者以不及格计);
(四)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感恩意识;
(五)勤俭节约,无不良生活习惯;
(六)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活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评选比例
以住宿书院为单位,按照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3%评定。
五、奖励办法
(一)授予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将优先列入我校中外教师资助的候选人。
六、评选程序
(一)宣传
博艺住宿书院将通过社区会议、海报、网站、微博及微信平台等方式宣传本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评选工作,保证评选过程公开公正。
(二)组织评选
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者,填写《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中文申请表》(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英文申请表》(附件2),报博艺住宿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初审。博艺住宿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的申请受理和初审工作,并将初审通过的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博艺住宿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填写《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汇总表》(附件3),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逐一审核各单位送审的相关材料。通过复审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三)材料上报
各单位应于11月12日上午10: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中文申请表》(纸质档1份);
2.《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英文申请表》(纸质档1份);
3.《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汇总表》(纸质和电子档各1份);
4. 各单位上报学生的2019-2020学年成绩单;
5. 各单位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评选结果公示文件(电子和纸质照片各1份);
以上材料上交时,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中文申请表和英文申请表应分开整理,纸质档除英文申请表外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相关要求
各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评选出真正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扎实有效地完成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的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