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及优秀住宿社区评选办法
(暂行)
校学〔2019〕7 号
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 劳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 长,团结同学,言行一致,品行端正。
2、学习目标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刻苦,成绩 在所在班级或住宿社区排名前 25%,全学年考试成绩无不 及格现象。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健康,具有 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 准。
4、 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 自我教育、 自我监督意识 强。密切配合育人导师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 动。
5、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服务、社
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公益性活动。
6、评选期间不在纪律处分考察期。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 长,团结同学,言行一致,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思想政 治素质,在重大事件中能够与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作风正派,品德高尚,谦虚谨慎,以身作则,有 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 动中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 斗争。
3、密切配合育人导师和学校各部门工作,完成工作 质量高。
4、关心、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服务、社会 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公益性活动。
5、能够主动在社交媒体平台开设个人认证账号并进 行校内备案,经常发布与大学生身份相符的正能量信息, 自觉与违法、违规等有害言论和不实信息作斗争,自觉通 过社交平台宣传学校并帮助学校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6、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全学年考试成绩无不 及格现象,评选期间不在纪律处分考察期。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同学关心政治,思想进步,能够认真学习马 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期开展思想政治学习 活动。
2、班级组织健全,班务公开, 自我管理成绩突出,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 领导核心。
3、有乐学善思、笃行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学生学 习勤奋、课堂出勤率高,以专业学院为单位,班级平均成 绩名列前茅;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 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 风。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和文化素 质教育活动,表现优异;经常开展有利于同学综合素质、 身心健康的各项专题教育活动或其他集体活动,并取得显 著成绩。
5、班级同学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 锻炼标准;全学年班级同学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等现 象。
6、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服务、社会实践和志 愿者服务等社会公益性活动。
7、班级同学在校外学科竞赛获奖或有其他先进表现 的,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四)优秀住宿社区评选条件
1、住宿社区同学关心政治,思想进步,能够认真学 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期开展思想政治 学习活动。
2、住宿社区组织健全,政务公开, 自我管理成绩突
出,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 社区领导核心。
3、有乐学善思、笃行创新的优良学风,社区学习氛 围浓厚,组建社区学习兴趣小组等组织;有积极上进、乐 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 气蓬勃、文明健康的社区文化。
4、住宿社区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 活动和文化素质教育活动,表现优异;经常开展有利于同 学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的各项专题教育活动或其他集体活 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5、住宿社区同学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 家体育锻炼标准》; 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全 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宿舍卫生不合格、外宿等 现象。
6、住宿社区同学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服务、社会实践 和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公益性活动。
7、住宿社区同学在校外学科竞赛获奖或有其他先进 表现的,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二、评选比例
(一)三好学生以住宿书院为单位评选,评选比例不 超过社区人数的 15%。
(二)优秀班级学生干部以专业学院为单位评选,评 选比例不超过专业学院班级学生干部人数的 20%;优秀社 区学生干部以住宿书院为单位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住宿 书院社区学生干部人数的 20%;学校及各住宿书院学生会 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会副部长以上职务人员总数的 15%;学生社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社团联合会
副部长以上职务和各学生社团副团(会)长以上职务人员 总数的 15%。
(三)先进班集体以专业学院为单位,评选比例不超 过学院班级总数的 20%。
(四)优秀住宿社区以住宿书院为单位,评选比例不 超过书院社区总数的 20%。
三、评选程序
(一) 三好学生、优秀社区学生干部、住宿书院学生 会干部和优秀住宿社区由住宿书院根据评选名额,按照评 选条件组织评选;优秀班级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由专业 学院根据评选名额,按照评选条件组织评选;校学生会干 部由校团委根据评选名额,按照评选条件组织评选;优秀 社团学生干部由学务处根据评选名额,按照评选条件组织 评选。
(二)专业学院拟推选名单经教学秘书签署意见,学 院办公室主管审核,报学院领导复核;住宿书院拟推选名 单经育人导师签署意见,学生主管审核,报书院领导复核; 校团委拟推选名单由主管老师签署意见,报校团委书记复 核;学务处拟推选名单由社团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学生文 化活动管理中心审核,报学务处领导复核。
(三)各单位要对拟推选名单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 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务处。
(四) 学务处汇总审核各单位拟推选结果并进行不 少于 3 个工作日的校级公示,如无异议,报主管校领导复 核后,报请校领导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四、奖励方法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
住宿社区获得相应荣誉称号、证书和奖励。
(二)一个人同时获得 2 个以上荣誉称号的,发放一 份奖品,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三)获得荣誉称号的个人,记入本人档案。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原《郑州大学西亚斯 国际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院学【2007】50 号)同时废止。